离婚冷静期是强制执行的,将于2021年1月1日正式实行,这也就意味着从明年开始,想要离婚的夫妻,需要经过30天冷静期思考,说不定不止30天,因为需要双方同意才能够领离婚证。那么,离婚冷静期是协议离婚还是起诉离婚?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1.在今年通过的《民法》中,提出了离婚冷静期。 在2021年1月1日之前,离婚冷静期将正式实施,这是一项新的强制性婚姻法。
2.离婚冷静期的详细内容是,当夫妻双方都申请离婚登记时,自申请之日起有30天的冷静期。 在此期间,任何不愿离婚的一方均可从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申请。
3.该法规是针对目前离婚率不久没有提高的情况而提出的。 由于已经通过并很快将其纳入新的婚姻法,因此必须予以执行。 正式实施时间为2021年1月1日。
协议离婚。
30天冷静期内,任何一方可撤回申请,申请失效;
30天冷静期后,必须双方共同亲自申请离婚证。如果一方没有亲自到场,即视为撤回离婚申请,回到原点。
而且,基本上,只要一方不同意离,离婚就成了死循环。
起诉离婚,第一次基本不会判离。
最快半年之后,才能再起诉。
实际上,起诉离婚,耗时至少180天。
1.从夫妻到民政局申请离婚之日起30天。三十日内,任何一方悔改不同意离婚的,离婚登记申请可以撤回。
2.夫妻双方在30日内不撤回离婚申请的,从30日起,再计算30日办理离婚证。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提出申请的,视为离婚登记申请被撤回。一般来说,一方当事人在30日内未亲自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