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温津贴和高温津贴是一种类型的补贴,都是在天气比较严峻的环境下工作获得的相应补贴,低温补贴就是指在低温环境中从事相关工作的人获得的补贴。那么2021年有低温补贴吗?下面让我们具体来看看吧!
据了解,低温津贴的实施政策并不完善。在国家一级,2004年3月实施的“最低工资规定”只是顺便提到了这一点。指出: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除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外,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毒有害。
据不完全统计,北京、宁夏、湖北、山西、新疆、内蒙古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也顺便提到了低温津贴。上述省份均表示: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中班、夜班、高温、低温、地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和条件的津贴。
低温津贴是指企业按照省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要求,给予在低温环境中工作的劳动者的劳动津贴,属于法定劳动津贴。低温津贴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最低工资条例第21号》于2004年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
主要看各个地区的相关规定,大多数地区在今年12月到明年2月发放低温津贴,个别地区冬天比较长,低温津贴发放时间也会相对延长。
我国各省在发放低温津贴方面,相关规定不尽相同。北京、上海、宁夏回族自治区等地在制定最低工资标准时都提到了低温津贴。
1、内蒙古自治区
2013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会同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原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下发文件,规定了高温寒冷天气户外作业高温寒冷岗位津贴发放标准。按照规定,高山岗位津贴应按月发放,每月230元。用人单位可根据作业区自然气候的差异,适当调整区域津贴标准,但不得低于每月230元的标准。
2、上海
每年12月至明年2月,上海向一线环卫工人发放低温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
原则上明确低温津贴的对象、条件、数额、月份和形式,因地制宜地细化。
《经济日报》指出,一方面由于南北温差大,国家没有制定统一的补贴标准,低温津贴的发放需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另一方面,一些地方出台的相关规定属于激励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缺乏强制性约束,依靠用人单位自觉支付。因此,大多数时候,低温津贴就成了窗户上的一朵冰冻的花。它看起来很美,但很难真正着陆。
新华社评论指出,从近年来各行各业的情况分析,无非是以下几种情况:一是法律法规不够细化,没有办法落实;二是我国幅员辽阔,情况各异;三是监管不到位,而这一切都取决于企业的自觉性。
首都经贸大学副教授张志新在接受中新经纬客户端采访时指出,低温津贴的性质是给劳动者一些额外的保护,这是合理的。
那么如何制定低温津贴补贴标准呢?可以根据不同的工作类型,也可以根据努力程度,制定不同的标准。
张志新没有提出全国统一立法。他指出:一是不符合地方条件的多样性或差异性;二是地方政府财力不同。如果综合财力允许,可因地制宜对环卫工人等困难特殊岗位给予补贴;三是将高低温纳入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增加应急物资储备,而多做些事情未雨绸缪补贴或许更好或更有必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