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试验结果
经差异检验证明,同一年龄组的3个实验组初测结果无显著差异。因此,可以认定同一个龄年组的被试初测结果处于同一水平。而将不同年龄组的初测结果进行比较,发现随着年龄的增长,利他行为的认识和行为水平呈上升趋势。而且,3个年龄组均是简单认识分数大于复杂认识分数,具体行为分数居于最后,经过一个教育阶段后的复测,各年龄组的被试在3个项目上均有一定程度的提高。而且,对问题的认识也由简单变为深刻。但是,具体行为分数高于“复杂认识”的分数,居于第2位了。可见,一定的教育,易于使儿童的“简单认识”和行为发生改变。而“复杂认识”对利他行为判断能力的改变则不如前2个项目那么显著。这说明行为判断能力的提高和具体行为的表现不同步。对各年龄组的3个实验组的初复测结果进行比较,3个实验组都有一定程度的提高。将其进行t检验,实验Ⅱ组的初复测差异达到显著性水平(P<0.05)。可见,实验Ⅱ组的提高最大。
综合以上结果可以看出:大班在复杂认识项目和具体行为项目上,实验Ⅰ组、Ⅱ组,均大于实验Ⅲ组。而且,在复杂认识项目上,实验Ⅰ组的提高也大于实验Ⅱ组。而简单认识项目,无论采用何种教育方式,均可达到矫正其认识的目的。中班的实验Ⅰ组和Ⅱ组在3个项目上,提高均大于实验Ⅲ组。而且,和大班相似,在复杂认识项目上,实验Ⅰ组的提高也大于实验Ⅱ组。小班在3个项目上,实验Ⅰ组的提高均大于实验Ⅲ组。可见,本研究所采用的教育方式对于幼儿利他行为的习得和发展均有一定作用。大中班儿童在简单认识项目和行为项目上,更倾向于接受实验Ⅱ组的教育方式,即生活中的同伴榜样影响。而实验Ⅰ组的教育方式,即生活中的同伴榜样与故事中的榜样的联合作用,对于复杂认识的影响作用最大。这种教育方式对于小班的被试效果最佳。这大概与幼小儿童的心理发展特点有关。
三、对实验结果的讨论
(一)实验证明幼儿的利他行为可通过模仿而发生改变
一定的榜样在行为中起重要作用。而且生活中的同伴榜样和故事中的榜样作用存在差异。这与皮亚杰的儿童道德发展观点相一致。实验为被试设置的这两种榜样、对被试利他行为的改变都发生了影响。道德行为,是儿童个性与社会发展的产物,利他行为亦然。利他行为的发生既受个体自身的因素制约,也由个体所处的外部环境所引发。这项研究使被试置于一个具体情境之中,并在此情境中感知、思考,直观地向被试呈现利他行为的榜样,从而使被试在今后遇到类似选择时,趋向于表现出正确的认识和行为。然而,不同的榜样对幼儿的影响不同。从实验结果看,生活中的同伴榜样对幼儿的利他行为的影响更大。在这里榜样的可懂性和直观性是至关重要的。生活中的同伴榜样,对被试来讲,没有可望而不可及的感觉。因此,一系列榜样行为呈现给被试后,使被试易于理解并留下深刻印象,同时产生“我也能这样做”的想法,并将自己原来的认识、行为与榜样对比,从而在复测中更多地表现出利他行为。而故事中的榜样比生活中的同伴榜样缺少直观的特点。因此,该年龄段幼儿不能将故事中榜样的行为品质抽取出来,也不能将故事中榜样的行为与自己将表现的行为有机地联系在一起。另外,为被试讲述的故事,不是系统的整体,而每次教育过程中所讲的故事又不相同,这就难以在幼儿头脑中形成一个整体,从而削弱对幼儿行为的影响作用。同伴榜样为幼儿提供了一个可行的行为标准,使其在行为中不断自我纠正自己的行为,这样,道德标准以一种特殊的形式而被内化,榜样的影响,控制调节了被试的行为。班杜拉认为,在榜样的作用下,人们可以形成自我控制的行为。我们的研究正说明了这一点。
要使儿童模仿榜样,还必须让他注意到这个榜样。而同伴榜样比故事榜样又具备易被注意的特点。同伴榜样具有直观性和鲜明性的特点,它符合幼儿认知活动的特点,与其认知水平相一致。这样,易于引起幼儿注意。对于这一点,皮亚杰认为,儿童是积极的认知活动者;由其认知水平决定学习榜样,儿童最渴望和最易于掌握的是刚刚超过他们所处阶段的信息。笔者认为,儿童的认识发展水平,与其所模仿的榜样,二者是相互作用的。因此,榜样只有与儿童的认识结构相一致,才可能对其发生兴趣,进而进行模仿。否则,难以复现。实验也证明,为儿童提供合适的榜样,能明显提高儿童对利他行为的认识和表现。
实验中对同伴榜样行为的及时表扬,并号召其他被试向他学习,为其鼓掌,这一过程,对于被试以后表现出来的利他行为有巨大作用。这里所说的表扬强化,是通过对榜样的表扬,以提高被试对榜样的模仿倾向。被试模仿被表扬的榜样行为,目的在于使自己也得到表扬。社会学习论者认为,外界对榜样实施奖惩刺激时,势必引起学习者认知系统的活动,使其对之作出一定的评判,并对自身行为的结果作出预测。本研究结果表明:对榜样进行表扬,能使被试更加注意榜样的行为,并引起被试情感上的波动,以期作出与之相一致的反应,使自己也能获得表扬。表扬对行为还能起到强化作用,经过多次强化,这种利他行为逐渐内化,成为稳固的行为。米勒(Miller,1975)发现,告知儿童他们是整洁干净的人与告知儿童他们必须整洁干净相比,前者更多地表现出与这一信息相一致的行为,这就是表扬的强化作用。由此可见,对幼儿的道德教育,一定的表扬强化是不可缺少的。
(三)对幼儿进行榜样教育应注重年龄差异
儿童喜欢模仿,因此榜样的行为能轻而易举地为儿童所接受。然而,不同年龄在不同的教育方式下,结果是不一致的。榜样所体现的道德原则和精神,往往是内隐和抽象的。学习者只有对榜样行为进行分析、抽象和概括,使榜样体现的道德原则从具体的行为中分离和突显出来,这样榜样所体现的道德原则和精神才可能为学习者所接受。本研究的被试,虽然均为前运算阶段,但3个班还是有差异的。小班幼儿是才进入前运算阶段。思维以直接思维为主,缺少鉴别能力,很难从榜样行为中抽象出其含义。由于对权威的服从占主导地位,给他们呈现的榜样受到主试的表扬,从而会使他们认为,这样做一定是对的。而对在哪里?为什么对?则难以分析出。因此,对小班幼儿应着重正面形象教育,并要多次强化,以加强效果。此外,还必须言行一致,才能达到最优化的教育效果。大、中班儿童,已有具体运算阶段特征的萌芽。认识和考虑问题已不再如小班幼儿那样简单化,而是更趋向于自己的准则思考问题。因此,对于简单认识问题及行为,只须直观榜样作用,即可分析出简单的道理,从而使认识和行为得到提高。而同伴榜样和故事榜样同时呈现,本该使效果更加明显,但结果却相反,原因有待于进一步的研究和探讨。但对于带有两难问题的认识,则既需要同伴榜样作用,又要加上故事榜样的强化,才能使他们将道德原则理解并内化。因此,对于他们的教育,应以同伴榜样为主,辅之以故事榜样的教育。这样有利于复杂认识的提高。这一年龄阶段的儿童,更喜欢模仿家长、教师、同伴及影视中的人物。所以应该多给他们以形象化的教育。
在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中,皮亚杰根据自己的研究,一方面肯定儿童道德发展是一个连续过程,另一方面,在这个连续过程中,由于心理结构的变化而表现出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本研究也表明,正是儿童道德发展有明显的阶段性特征,所以,不同年龄阶段,原有的利他行为的认识和表现也有明显差异,其接受教育方式的影响也表现出差异。教育工作者的成功,首先取决于是否了解儿童发展规律。特里尔的研究表明,如果对儿童的道德说理略高于现有的水平,儿童的学习就会是积极的。皮亚杰也指出,问题恰恰是在于要找到与各阶段发展相应的那些知识,然后采用该年龄水平的心理结构可同化的一种呈现方式。
(四)榜样教育对于幼儿的简单认识和具体行为发展尤为有效
在“简单认识”项目中,均为直接问题,而“复杂认识”项目,则包括动机和效果的关系问题,即使在“简单认识”项目中做出正确回答的被试,也还不能正确回答“复杂认识”中的问题,具体行为项目也是如此。被试知道遇到某件事情应该怎样做,但却不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因此,幼儿从榜样身上看到的直观行为,是不用经过分析、提取就能直接影响简单认识和行为的改变。而复杂认识的提高,必须具有从榜样的行为上抽取出其内涵的能力,然后才能导致复杂认识的提高。而我们的研究对象,还欠缺这样的能力。因此,此研究也揭示出,榜样的作用,更适合于幼儿简单认识和行为的提高与改变。
四、结论
本实验研究的结果说明:幼儿利他行为的认识和具体表现,可以由榜样的影响而发生、发展。这与皮亚杰关于教育可以促进儿童道德发展的理论相一致。在榜样影响中,同伴榜样和故事中榜样的作用存在着差异。同伴榜样作用大些,然而故事中榜样作用也不可忽视;榜样的表扬强化,对幼儿利他行为的习得有重要作用。幼儿的日常表现,多用表扬强化,可以使其形成稳固的行为特征;对幼儿进行榜样教育,还应注重年龄差异,并配以不同的榜样形式,效果才明显;榜样作用,对幼儿利他行为的简单认识和具体行为的提高,效果更佳。
[作者简介]周强,1963年生,1985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教育系,陕西师范大学电教系讲师,编著有《视听心理学》,发表论文10余篇。杨梓,女,1963年生,1988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心理系,硕士,国家教委西北干部培训中心讲师,现赴英国攻读心理学博士学位。发表论文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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