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犯错其实并不可怕,可怕的是我们对待孩子犯错的错误方式。不当的管教方式,非但不能让孩子认识到错误的本质、体验到犯错的后果,反而让孩子身心受到更大的伤害,甚至让孩子走向极端。
我的一位朋友曾跟我说过这样一个故事。他的儿子非常调皮,经常被老师叫到学校去挨批评。他骂也骂了,打也打了,可是效果并不好。有一天,孩子又犯了错误,老师要请家长去学校。看着儿子沮丧和害怕的脸,他突然幡然醒悟。一直以来,他都不知道孩子是怎么想的,也不明白他在惩罚孩子的时候,孩子是什么感受。
他看着已经人高马大的孩子,很真诚地对他说:“我一直不知道什么方式来教育你是对的,也许我以前的教育方式出了问题,所以你才一直犯同样的错误,真的很抱歉。如果你是爸爸,你会怎么教育自己的孩子呢?”虽然这一次他并没有教训孩子,可是很奇怪,孩子却真的改变了很多。他儿子后来说,当时都懵了,从来没有想到爸爸会如此尊重他。而他真的换位思考以后,也发现当爸爸确实不容易,于是他还真的开始反思和改正了。
无论老师还是家长,在惩罚孩子之前一定要想明白惩罚的目的是什么,采取这样的惩罚方式是否能达到我们的目的。否则,即使惩罚了孩子,得到的可能也是孩子的怨恨、口服心不服。当我们明确了惩罚的目的是让孩子体验做错事情的后果,让孩子自我意识到行为需要改进,而不是仅仅因为恐惧而不敢再犯错。这个时候,我们就能明白到底该不该惩罚孩子,到底该怎么惩罚孩子。
赫伯特·斯宾塞在《斯宾塞的快乐教育》一书中曾说,在培养孩子道德品质的过程中,父母应该更多地采用自然教育法,少用人为惩罚。那到底什么是自然惩罚和人为惩罚呢?他认为,当孩子认识到自己错误的行为所产生的自然后果后,吸取这方面的经验,以后不再犯,就是自然惩罚。人为惩罚是指,明确地指出孩子的错误行为,并对他进行惩罚。
当然,并不是说老师和家长就不能用惩罚措施,因为只要能达到我们前面所说的目的,惩罚有时候也是必要的。只是我们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个原则:
1、要保持一致性。一定要对原则心中有数,每当触动原则时,都要进行惩罚,而不可今天惩罚了,明天不罚。给孩子定规矩时,家长和老师始终要保持一致,惩罚要有同样的原因和使用同样的方式。
2、要以善意和尊重的态度进行惩罚。有的老师在惩罚孩子时,常常用讽刺、挖苦的方式,甚至当着众人的面,孩子宝贵的自尊心需要呵护,即使是在犯错误的时候,我们也要注重方式方法。
3、惩罚时需要就事论事,不要带入自己的情绪。很多时候,孩子最初的行为并没有那么糟糕,却因为我们在处理问题时加入了自己的情绪,才让问题变得更加复杂,最后弄得不可收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