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如从小就分床睡,两岁多就放全托等,想培养孩子成为一个独立能力较强的人。那么这样做是否适合?对孩子的成长不什么不利的影响吗?怎样才是正确培养孩子的独立能力的方法?
从人的生理角度来说,从出生那天起就已经独立。首先是功能上的独立,婴幼儿在不断地使用自身的每一个功能,以达到独立。最后是心理、意识上的独立。
婴儿6个月时,胃就开始产生消化食物的酶,不再依赖母乳生存,在某种程度上来说又走向了一个独立的阶段。
1岁的婴儿可以独立学行走。
2岁时开始可以说“不”,在意志上想把自我和他人区分开来。是人生中第一个独立宣言。
3~6岁时逐渐形成了一个真实的.、区别于他人的内在模式和秩序,在心理、意志、情感、思想上开始有人格独立的基础。
6~9岁时建立了属于自己生活的常识和艺术的品质,还有文化特质,自我的形成加进了人类文化的特质。
9~12岁时开始有了有意识地学习心智,孩子的认知不再受环境的限制,而是能扩展到整个世界。此时道德感已形成。是人一生中最重要的第二个时期,在智性方面的兴趣视也是在这个时期环境提供的机遇而定。这时要给孩子提供更多的学习接触各种学科的机会。有丰富的知识基础,孩子更容易发现自己的兴趣,并决定将来在哪一个领域内进行深度探索。理想就是在这过程中自然产生的。
12~16岁时已属青春期,心智开始转向外面的世界,对人和事开始有兴趣;在学科上也有了倾向性。人的基本的成长形成。有了开始离开父母、独立生活的内在动力,自身的独立从内到外完成。
18~28岁后走向社会完全独立。8~40岁,实现社会价值。
人独立的基础,是从早期慢慢开始的,人从出生开始就学会了独立,如果没有这样的一个过程,什么思想、行为上的独立都无从谈起,所以说孩子从小就分房而睡,就上全托,从而使其独立,是没有科学依据的,相反无形中让孩子和父母减少了亲子感情的时间,对孩子的成长不利。
爱孩子,但不能溺爱
孩子是父母的镜子,孩子身上出现问题,其实"病根"在父母身上。天下的父母都爱孩子,却未必都知道怎么爱孩子。父母以为爱孩子就是无条件地满足孩子的物质需求,为孩子包办所有的事情,这剥夺了孩子独立生活的权利,不利于孩子独立生活能力的养成。
现在的孩子多数是独生子女,在家里受到"众星捧月"式的待遇,溺爱孩子也便成了社会的普遍现象。父母竭尽全力地满足孩子各方面的需求,代替孩子完成一切力所能及的事情,如做作业、做家务、洗衣服等,他们觉得这样可以保证孩子的健康成长,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某高校学生刘海洋生活在一个单亲家庭中,他刚出生时,父母就离异了,家里只有妈妈、姥姥和他,妈妈把所有心血都倾注在他身上,一心想让孩子考上名牌大学。
刘海洋从小就被妈妈宠爱,所有的事情都由妈妈一手操办。因为没有爸爸,所以妈妈的话他从不敢违背,妈妈怕危险不让他骑车,他就乖乖听妈妈的话。
有一次,妈妈出差,给他留下了面包和饼干,让他先吃面包,再吃饼干,后来面包都长毛了,他都不吃饼干,因为面包没有吃完。
从小到大,刘海洋应该做的事情,妈妈都帮他做了,这也使得刘海洋的生活能力很差。即使上大四了,还是要把衣服拿回家让妈妈洗。
作为单身妈妈,刘海洋的妈妈试图弥补离婚和缺乏父爱给孩子造成的伤害,以致给孩子的爱成为了溺爱,正是这种溺爱,造成了孩子基本生活能力的缺失。因此,父母爱孩子的时候要把握好原则,不能溺爱。
父母爱孩子是人之常情,但是爱孩子的时候要有原则和尺度,父母要控制住自己的感情,给孩子独立生活的机会,让孩子真正成为独立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