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某些学科多次考试,不与真正意义上大学自主招生结合,不在考试形式和内容上进行改革,只会有“多次考之名”,而实质是对考生、老师和家长的折腾。形象点说,是把统一高考的“斩首”,变为分散高考的“凌迟”
最新一期《学习时报》刊登了教育部部长袁贵仁的文章《全面推动我国教育事业实现科学发展》,文章明确了教育下一步方方面面改革的主要思路,其中,在高考改革部分,提出探索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试,减轻高考压力。
国家《教育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推进高考改革,打破一考定终身。设想有的科目一年多次考,就是出于这样的意图。但如果操作不当,一年多次考,很有可能变为“多考定终身”。
我国高考目前是“统一高考、集中录取”,用一次高考的成绩排序、结合考生的志愿投档依次录取。有的科目改为一年多次考之后,高考的成绩确实不再由一次考试决定,但如果集中录取制度不变,必然出现的高考录取操作是,将某一科目多次考的成绩平均或者选择成绩最好的一次,加在集中考试的科目成绩之上,变为高考总成绩,再用这一总成绩排序、投档录取。
这样的考试、录取办法,首先,并没有改变用分数作为单一标准的录取体系;其次,由于要用总成绩排序、投档录取,考生和家长必然选择有多少次考试就参加多少次,争取考出最高分。如此一来,考试压力不会减轻,反而会增加。形象点说,这是把统一高考的“斩首”,变为分散高考的“凌迟”。
或有人说,美国的sat(美国高中生进入大学的标准入学考试),不是一年考7次,考生报一次名就可以考一次?需要注意的是,这样的考试,对应的不是集中录取,而是大学自主招生。这种多次考,有三大特点,其一,每一次考试,都有效,都可以作为申请大学的成绩;其二,考试成绩不是派一次用场,有两年的有效期,也就是说,在两年之内,都可以用这一成绩去自主申请大学;其三,考试时间一般在3个多小时,属于学术能力评价,而不是单纯的学科考,这一成绩与考生的中学学科成绩、大学的面试考察等结合在一起,形成对考生的综合评价。
与之对比,如果我国高考改革设计的某些学科多次考,不与真正意义上大学自主招生结合,不在考试形式和内容上进行改革,只会有“多次考之名”,而实质是对考生、老师和家长的折腾。以笔者之见,当前我国高考改革的首要任务,不是取消统一高考,也非拆分统一高考,而是打破集中录取,不再按分数高低依次投档,不能限制每个学生只能获得一张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