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焦作17中一女教师在短视频平台爆料称,学校高级教师职称评选存在不公平现象。当事人姚老师称,自己个人总分第2名落选了,而个人总分第16名的老师加上各种投票却成功晋级。焦作市山阳区教育局发布《情况说明》称,该教师将相关情况反映至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教育局接到该教师反映情况后,随即成立了由区纪委监委派驻教育局纪检监察组、局人事、监察、师训等相关科室人员组成的专项调查组,进入学校开展调查工作,后续调查结果将予以公布。(11月2日 澎湃新闻)
教师职称评审,既关乎教师师德水平、教学能力和业绩的认可,也关系到教师的切身利益。为此,职称晋升设置了一定的门槛,即评审条件,也设计了一定的程序,即如何评定。
按理说,只要符合条件,且评审程序规范,谁评上,谁落选,都是正常现象。而该事件的当事人姚老师则输在了投票环节。按照学校的说法,姚老师没有与同事和领导搞好关系,“人缘”不好,因得票低而名落孙山。
教师职称是对教师教学水平、工作能力、工作业绩及师德表现的评价,和人缘没有关系。但是,在该校的职称评审中,人缘却起着决定性作用,甚至能够一槌定音。这不得不令公众质疑:职称评审拼的是能力、业绩,还是人气?如果拼的是能力和业绩,职称评审能起到激励作用,促进教师不断提升专业能力,提高教学质量。如果拼的是人气,职称评审就是劳民伤财,引导教师去拉关系、提升人气。这样一来,谁还去认真教书育人?
由于僧多粥少,指标有限,符合条件的教师不可能个个如愿以偿。为此,各学校都拟定了评审方案,按照评分细则给符合条件的教师打分,分数高的教师获得参加当年的职称评定的资格,分数低的教师则落选。可是,河南焦作17中却节外生枝,“生”出一个投票环节,导致综合排名第二的老师落选,而排名倒数第二的老师上升近十个名次,取得评审资格。
对此,综合排名第二的姚老师直言,在这个环节遭遇了四个不公平:一是投票定生死,二是投票无依据,三是投票不唱票,四是公示程序不规范。
按照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的要求,义务教育学校应该建立健全民主管理制度,既要健全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将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及学校发展的重要事项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也要健全校务公开制度,做到校务公开制度化、规范化。据此,由于职称评审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评审方案必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通过,职称评审过程必须公开、透明,且结果公示必须规范,并授受监督。
河南焦作17中暴露出来的不只是职称评审程序的问题,也是学校管理民主化的问题:设置投票环节,看似民主,实则不民主,导致职称评审拼的是人气,而不是能力和业绩,与职称评审制度设计的初衷相去甚远,甚至背道而驰;投票过程不公开,搞暗箱操作,不符合现代学校的管理要求,属于违规操作。
由此可以看出,现代学校管理的民主化、法治化建设亟待加强。不然,既影响学校管理体系的建立和治理能力的提升,更影响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