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德智体美劳全面培养的教育体系,日前,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出台。《意见》明确,要根据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结合产业新业态、劳动新形态,注重选择新型服务性劳动的内容。(3月27日 人民日报)
“教育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是造就全面发展的人的唯一方法”,这是马克思对教育与生产劳动关系的精辟论述。劳动教育无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制度的重要内容,是教育体系的重要环节,是学生健康成长的价值底色,直接决定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劳动精神面貌、劳动价值取向和劳动技能水平。
2015年7月,教育部等部门印发了《关于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提出用3-5年时间,推动我国中小学建立课程完善、资源丰富、模式多样、机制健全的劳动教育体系,形成普遍重视劳动教育的氛围,改变一些学生不会劳动、轻视劳动、不珍惜劳动成果的现状。几年来,各省市把劳动教育纳入人才培养过程,把准劳动教育价值取向,开展了一系列劳动实践活动,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取得了良好的效果。
劳动是一个宏大的体系,劳动教育更是包罗万象。对各类学生开展劳动教育,在课程设置上必须兼顾科学性和合理性。如此,才能让各类学生群体树立明确的价值取向,品尝到劳动的芬芳。《意见》明确,各地要根据教育目标,针对不同学段、类型学生特点,以日常生活劳动、生产劳动和服务性劳动为主要内容开展劳动教育。
《意见》设置的劳动教育任务属于“梯度目标”,指向性和针对性很强,也便于课程设置和操作。比如:小学要围绕劳动意识的启蒙,注重卫生、劳动习惯养成;初中要增加劳动知识、技能,加强家政学习,开展社区服务;普通高中要丰富职业体验,开展服务性劳动、参加生产劳动,使学生熟练掌握一定劳动技能;高等学校要围绕创新创业,结合学科和专业,积极开展实习实训、专业服务、社会实践、勤工助学等。
根据学生成长的每一个阶段,按照学生的年龄特征与能力,有的放矢地设定梯度目标,一则可以让各地教育部门在设置课程时有章可循,指导学生参加各类劳动教育;二则能确保劳动教育循序渐进,让学生的劳动能力得到“螺旋式上升”;三则符合学生身心实际的梯度目标,便于广大家长对学生开展劳动教育,让学生在劳动过程中品尝到收获感、存在感,将“崇尚劳动、尊重劳动”的观念植根心间。
劳动教育是一种生活教育。对学生进行适当的劳动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培养学生的劳动能力,既是今后生活的需要,也是未来生存的需要。为提高劳动教育实效,相关部门及学校要切实转变观念,根据《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完善劳动教育的梯度目标,让“劳动教育”不再“大水漫灌”,使其真正成为学生成长的一根拐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