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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独计酬”是特殊时期对教师劳动的应有尊重

近日,浙江锦绣育才教育集团负责人表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针对学校教师编专用教材、晚间线上答疑、高频次走访等额外付出,在保证教师原有教学收入不变的情况下,对这部分劳动量单独计酬。这一举动提醒我们,特殊时期更应该尊重教师劳动,全力保障落实广大教师正当、合理收入。

首先,在思想观念上要统一认识。疫情防控期间,学生“停课不停学”的背后,是各地各校广大教师居家备课、远程研讨和在线教学的辛勤付出,许多教师为此付出的时间和精力甚至超过常规教育教学。因而,各地各校应依法保障教师原有收入待遇不减不少,并适当给予增量鼓励。

其次,在具体计酬上要区别对待。当前,教师薪酬的基本模式是“基础性工资加奖励性绩效工资”。其中,奖励性绩效工资应在考核基础上差异性发放。尽管这一工资模式备受诟病,但多劳多得、优绩优筹是符合改革本意的。在疫情防控的特殊时期,计量教师工作量和工作效率难度不小。但学校管理者不得不做这项工作,还必须努力计得精准、合理,这是对管理者智慧和能力的特殊考验。笔者认为,计酬应坚持区别对待的基本原则,既要区分年段年级,又要适当区分不同学科,还要立足实际,参考学生、家长对“在线教学”的反馈评价,在保障正常工资收入的前提下,在增量上体现差异性。

第三,在实际操作上要迅速联动。此次疫情是对全国危机应对能力的一次大考,“答卷”过程暴露了许多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媒体关注的“锦绣育才”教育集团是民办性质,民办学校教师收入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向学生收费。保证教师原有教学收入不变,并发放增量报酬的做法,并非每一所民办学校都能做到。当前,一些地区的民办学校,特别是民办幼儿园就出现了孩子不上学,教师工资发不出、社保交不上的窘境。各地政府必须高度重视学校(幼儿园)的这一现实困难,及时组织人社、财政、教育等多部门联合行动,尽快制定解决方案,综合运用税收减免、财政补贴、社保缓交等政策机制,与学校(幼儿园)共度时艰。

优先发展教育事业是各地党委政府必须下好的重要先手棋,尊重教师劳动,保障教师待遇更是关键一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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