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于社会转型期的公办学校普遍缺乏活力与创造力,是当下我国基础教育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主要表现为以下两点:
一是“一潭死水”。公办中小学校普遍存在人员能进不能出,干部能上不能下,职称晋升论资排辈,课程改革走过场,教师不满现实却安于现状等现象,这种长期因循守旧的管理机制使得学校发展始终处于“静如止水”,进而“一潭死水”的局面。
二是“吃大锅饭”。 公办中小学校普遍存在激励机制不健全,绩效工资平均分,教师干多干少、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 质量意识淡薄,教辅机构臃肿,人浮于事,办事效率不高等问题,这种“平均主义”“吃大锅饭”的管理机制导致不少教师有劲儿使不出、有梦无法追。
与当下无论招生、教学,还是质量都呈现蓬勃发展局面的私立中小学校相比,公办中小学校活力与创造力普遍缺乏显得愈发刺眼。 激发公办学校活力,提高公办学校教育质量,无疑也成为亟待解决的民生问题。
笔者以为,激发公办学校活力,提高公办学校教育质量,关键在于在厘清政府与学校职责的基础上,切实为公办学校“松绑”,赋予公办中小学更多的办学自主权。
其一,赋予公办学校教师招聘自主权。学校作为用人主体,理应对所进教师享有甄别、遴选、择优录用的权利。然而,长期以来,教师招考工作通常由人社部门主导,学校缺少话语权。很多情况下,适合当教师的人招不进来,招进来的却不适合当教师,基层校长为此头疼不已。
鉴于此,下放办学自主权,建立由校长负责的教师招聘机制,采取带编制和雇员制两种招聘方式,可以为多层次、多渠道引进优秀教师破除制度障碍。由学校把好教师入口关,教师队伍的造血功能无疑会增强。
其二,赋予公办学校教师管理自主权。虽然校长负责制实行了多年,但实践中,学校并没有多少自主权。在一些地区,学校的人事、课程、招生甚至选择教辅用书的权力,都掌握在教育行政部门手中,校长能真正“做主”的事情有限。在教育主管部门“事无巨细”的管辖下,校长的积极性、创造性难以发挥。
鉴于此,落实校长负责制,赋予校长办学自主权,让校长享有学校发展规划、教育教学管理、课程设置开发、干部选聘、学校经费支配等权利,无疑是激发校长活力的先决条件。当然,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还必须完善学校内部管理机制,譬如构建校长、教师、学生、家长、社区等利益相关方代表共同参与的学校民主治理体系,构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激励机制,充分调动教师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建立以业绩考核和能力评估为基础,能上能下、能进能出的教师管理机制,以激活教师队伍争先创优活力。
其三,赋予公办学校经费管理自主权。目前,中小学校财务普遍实行“校财局管”,即学校每笔经费的使用,都要由县区教育主管部门依照相关政策严格审批、核验。这种严苛的财务管理体制,在防范校长职务违法犯罪的同时,也大大弱化了校长负责制,因为没有一定的财务支配自主权,校长有再好的点子也只是空想。
鉴于此,实行校长负责制下的学校经费包干,学校自主管理、使用包干经费,不失为一种可行性办法。“经费包干,自主管理”下的校长负责制,可以激活教师队伍,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校长就可以依据实际情况对教职工薪酬制度进行改革,学校还可自主设置教育质量奖励经费,从而使“多劳多得”“优劳优酬”“奖优罚劣”成为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