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青报报道称,武汉一高校测评学生思想品德素质,并用学分的形式对思想品德素质进行量化。这种做法的积极意义是不容置疑的,不过我个人认为,对思想品德素质进行量化考核的做法不宜推广。
事实上,用量化计分的方式对一个人的品德进行考评,这种方法早已经很普遍了。比如许多学校对教师的“师德”考核,就是量化计分并和绩效工资直接挂钩。有的学校据说还引进了自动化、智能化的师德考评系统。而对学生的品德计分,也有很多学校以不同的方式实行着。
那么一个人的道德能用分数进行量化吗?从道德的本质上讲,应该说是不能的。因为任何量化计分都要以显性的事件和数据为依据,而一个人的道德是他做事做人的底线与修养,这种底线与修养是从灵魂深处支配着他的所有行为,而不能用数据去统计的。而且很多时候也没有立竿见影的效果。仍以教师为例,道德修养和职业修养好的教师,一言一行都是着眼于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终身发展,而与此相反的教师可能只是着眼于与自己眼前的利益直接相关的考试分数,从而置人的发展和教育规律于不顾,但在只看短期效果的学校考核中,后者的分数往往会高于前者。
另一方面,当对“道德”进行量化计分并和个人利益直接挂钩的时候,就很难避免一些人为了个人的道德分数而做出形式主义、弄虚作假甚至损人利己等不道德的事。这样就与思想品德素质考核的初衷相反了。
因此,对于像见义勇为、公益事业等个人品德方面的突出事迹,可以正面宣传和奖励,但不宜考核评分,因为这很容易让“道德”走向它的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