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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家校微信群立个规矩很有必要

今天,从网上读了上海特级教师李春华老师的《家校微信群:少些客套,多些真诚》一文。文中写到,群里100条未读消息中,只有1条是老师通知,剩下的99条都是“老师您费心了”“非常感谢您”之类的客套话。一个清清爽爽的家校微信群,是我们希望看到的,需要老师和家长共同营造。

从班级博客到QQ群再到家校微信群,老师和家长的沟通真正实现了便利化、实时化、无障碍化。这些家校沟通手段打破了时间、空间的界线,提高了沟通效率,实现了家校联系的无缝对接,让家校联系更紧密。

但是,家校微信群在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后,在给工作带来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困扰,有些家校微信群甚至变了味。针对暴露出的问题,给家校微信群立个规矩,使其规范运行,发挥应有作用,将更有利于家校沟通的健康发展。

一是作为群主的班主任老师,要自觉遵守教师职业道德,依法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要及时、准确地发布有关消息,给家长传递积极、健康、向上的正能量,在群里多征求家长对于班级管理、学科教学的建设性意见;要客观公正地评价学生,保护好学生的隐私和自尊;要对家长在群内的言行进行规范和监督,不能纵容垃圾信息的传播,更不应该享受家长的吹捧,甚至利用微信群谋取个人私利。逢年过节要旗帜鲜明地反对在群里发红包等馈赠现象,杜绝替个人或亲属好友“拉票”、嬉笑聊天等与家校联系无关的活动。

二是作为参与者的家长,要自觉遵守网络文明规范,创造有交流价值的群体沟通。要恪守基本的运行规则,譬如:禁止肆意打扰老师及其他群友;不得向老师发红包,不得过度谄媚、吹捧老师;不得在群里发广告、搞经商贸易;不得发布与孩子教育无关的信息,等等。

三是学校要承担好管理责任,做好引导和监督工作,确保家校微信群发挥正能量。要厘清家校之间的责权边界,哪些责任由学校承担,哪些责任又该由家长承担,必须明晰,学校不能借助微信群进行教育责任的转嫁。一些老师要求家长陪写和监督学生作业,还要将视频上传到微信群,这于无形中大大增加了家长的负担,不利于家校合作。

学校作为教学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必须遵循教育教学的基本规律,考虑社会实际和家庭实际;家庭作为孩子立德树人的重要场所,家长必须知道怎样才能把自己的教育职责做好。家庭教育和学校教育的职责有主次、分工有侧重,必须各司其职、互相协作,家校微信群才能回归正常,家校关系才能清清爽爽,才能为孩子的学习成长营造良好的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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