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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行政手段推动学生阅读,重在“引”而不在“令”

据报道,日前,北京通州区给本区的小学生订了一个阅读计划:提倡学生每天自主阅读不少于30分钟,学校每周至少安排一次集中阅读时间。该区还将逐步建设评估机制,力争在3年内打造一批书香小学。

通州区教委用行政力量助推学校的阅读行动,提升学生的阅读水平和文学素养,是做了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值得我们为之喝彩。

但是,我认为,用行政手段助推学生阅读,重在“引”而不在“令”。

对于喜爱文字的人而言,阅读是件无比快乐的事情,可以解愁忘忧、怡情逸趣,一卷在手便心满意足,自然不必用计划、必读书目去强制要求。但是现实中,不喜欢阅读的也大有人在,就像有些教师为了评职称,而不得不“认真”学习专著和报告,其实际作用几何,是可以想象的。

所以比规定必读书目、制定阅读计划、扩建图书馆更为重要的,是要千方百计培养广大师生的阅读兴趣。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

首先,要营造好良好的阅读氛围。老师的课堂要增添文学味,少一些白话和枯燥的讲解;家长的观念要转变,给孩子多一些时间去阅读自己感兴趣的书籍;学校的文化建设要多些书香味,让孩子身在其中,时刻都能感受到文化的气息。

其次,要树立好典型。要在教师和学生中树立一批典型,让他们感受到“好读书”之人是有吸引力、有生命力的人。让他们带动更多的人发现阅读的魅力。这样的榜样越多,读书的氛围就越浓。

再次,要多创办读书活动。中央电视台连续举办了几届“中国诗词大会”“朗读者”等大型文化节目,掀起了一股热爱传统文化的热潮,这就是一种很好的启示。通州区教委也可以多多举办文化活动,比如“书香家庭”评选、传统知识竞赛、优秀征文比赛,等等。这样可以营造“尊重知识、热爱读书”的良好氛围。

最后,不妨把图书馆“建”在师生的家里。即把建造图书馆的资金用来购买书籍,连同学校图书馆的藏书面向师生开放。当然这需要做很多的前期工作,比如图书保护问题、图书交换途径等等。但是也只有不断探索,才能把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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