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教育部发布《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指导纲要》,提出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规定的必修课程,与学科课程并列设置,从小学到高中,各年级全面实施。
作为新一轮课改的亮点之一,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其实并非新鲜物事。早在2001年,教育部印发的《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中就已明确规定了综合实践活动是必修课程,是与学科课程并列的独立课程。然而,囿于诸多现实因素,其并未能有效落地。
综合实践活动是从学生的真实生活和发展需要出发,从生活情境中发现问题,转化为活动主题,通过探究、服务、制作、体验等方式,培养学生综合素质的跨学科实践性课程。进而言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在教师的指导下,由学生自主进行的综合性学习活动。课程目标定位是学生能从个体生活、社会生活及与大自然的接触中获得丰富的实践经验,形成并逐步提升对自然、社会和自我在联系上的整体认识,具有价值体认、责任担当、问题解决、创意物化等方面的意识和能力,而绝不是通常意义的学生课外活动。
正因如此,具有跨学科、动态开放性特点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不同于任何一门课,课程实施不以教材为主要载体,不是按照相对固定的内容体系进行教学。在活动过程中,教师不能用上课的方式去教学生,而要成为学生综合实践活动组织者、参与者、促进者。
然而,这门不是课的“课”,却比课更重要。中国教育的优势在于学生基础知识掌握得非常扎实,但学生的创新能力、责任意识、实践能力则明显是短板。因此,强调教育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的综合实践活动,关乎未成年人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核心素养的提升,对于弥补教育短板具有不可估量的价值。
众所周知,书本知识的学习不是学生知识获得的唯一有效的途径。与以知识信息的接受为主的学习活动不同的是,综合实践活动改变了学生在教育中的生活方式或存在方式,把学生的探究发现、大胆质疑、调查研究、实验论证、合作交流、社会参与、社区服务以及劳动和技术教育等作为重要的发展性教学活动。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可以为学生打开一个开放的时空,由学生自主地、创造性地展开学习活动。
不仅如此,面向学生生活世界的综合实践活动,还可以密切学生与生活、学生与社会的联系。综合实践活动围绕人与自然、人与他人或社会、人与自我、人与文化等方面,自主提出活动主题,并深入自然情境、社会背景或社会活动领域,开展探究、实践、社会参与性的体验等学习活动,形成对自然、社会、自我的整体认识,发展良好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
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是基于学生经验,密切联系学生的生活和社会实际,体现对知识综合应用的学习活动,可以为学生与自我以及外界之间的良性互动架起一座桥梁。“世事洞明皆学问,人情练达即文章”,期待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打造“活的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