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到了高考录取的新生季。据调查,网络上存在一群以制作、贩卖假文凭为生计的人,并声称这些文凭可以在学信网查询验真。而所谓的“学信网”,不过是他们模仿教育部学信网建立的假网站。从假大学到假文凭再到假验证,俨然已形成一条造假的利益链条。
假文凭现象由来已久,且屡禁不止,是因为文凭是求职时的必需证件,甚至成为“敲门砖”。有需求就有市场,职场上有人想买自己需要的文凭以获得入职的机会,或者获得相应的职位,那生产、制作、贩卖假文凭的机构也就“顺理成章”存在了。
这显然是所谓“存在即合理”的论调。求职需要看文凭,它是用人单位选用人才的基本条件。求职者与所持文凭学识、学历完全相符,才能体现知识和能力的价值,这难道有错吗?
有错的自然不是文凭作为求职时的基本条件,错在功利浮躁的社会不正之风催生求职者弄虚作假、鱼目混珠的不道德行为;错在有关执法部门监管不严,甚至不作为,导致买卖假文凭泛滥成灾,甚至在网上公开售卖,成为“正当行业”;错在长期以来,对假文凭的治理重在惩治制假售假的不法商贩,而疏于治理买假文凭者。
加强社会诚信教育,惩治制假用假,当然是肃清假文凭,乃至野鸡大学、假网站的治本之策,而强化有关执法部门,如工商、教育、文化、公安等职能部门查处制售假文凭的力度,让强有力的法治监管保持畅通有效,对制假售假不法行为“露头就打”“打早打小”,对遏制假文凭泛滥也有立竿见影之效。
然而,要想根治假文凭屡禁不止之乱象,还需转换治理思维,在强化保持对制售假文凭、假大学、假网站等不法行为打击力度,形成依法规范治理常态化的同时,有必要多管齐下,加强对购买、使用假文凭者的教育,加强监管与处罚等制度、体系与法律建设。如加大教育部“学信网”查询系统的宣传力度,健全人才市场求职学历真伪辨识系统,建立使用假文凭者信息公示制度,让假文凭无处遁形。
完善求职时使用假文凭的处罚办法,建立高校学历认证诚信系统,规定一旦发现使用假文凭者,诚信系统会如实记录,并反馈至人力市场学历真伪辨识系统,实现二者信息互联。一旦“入选”,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人才市场求职,还会依法受到行政与民事处罚。只有让使用假文凭者为自己的不诚信行为付出沉重代价,才能让其在高昂的道德与法律成本面前自觉止步。
没有了假文凭的买方市场,假文凭的需求日渐枯竭,制作、贩卖假文凭、空壳大学、虚假网站等相关利益链就会失去生存基础而日渐消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