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5日从河北省教育厅了解到,将严格职称申报诚信制度,对弄虚作假、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实行学术造假“一票否决制”,并记入诚信档案和失信黑名单。(7月15日新华社)
笔者认为,这样的处理意见和处罚措施极为必要,对学术造假就应该“一票否决”,且同时要扎好制度的笼子。
近几年,高校职称评聘中不断爆出学术造假丑闻,让人大跌眼镜。这是严重败坏高校教风学风的行为,有违师德要求,破坏了科学研究和学术领域的良好风气,有害于正常的科研学术健康发展。
另外,学术造假者剽窃、抄袭别人的学术成果,是涉嫌侵权的违法行为,同时也侵犯了同样参评职称的同行的利益,是对职称评定恪守的公平公正原则的严重挑衅。
高校、中等职业学校等单位的职称评审,理当突出教师职业道德、能力素质和业绩贡献,应该相对降低论文、专著等权重比例,引导大学教师热爱教学,尤其是重视本科生的教育教学工作。这样做是对本科学生教育的负责,也是对大学未来发展的负责。
同时,对符合条件的科研人才及其他高层次、急需紧缺、特殊贡献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一人一策”方式,不拘一格选拔人才,通过绿色通道评审相应职称,可按照特设岗位予以聘用。河北这样的构想和措施符合实事求是、特事特办的工作原则。
做好严格职称申报工作,各方要把诚信制度落到实处、细处,扎好制度的笼子。比如,可实行个人和单位共同承诺制度:申报人要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签名负责,用人单位要对申报人材料的真实性负首要责任,所在单位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要坚持“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的原则。
最后,要还加强各方面的监督,初选结果要做到公开公示,鼓励公众的投诉和举报。对举报出来的涉嫌学时造假的,一经查实,就要立即从初选名单中剔除,并记入其个人诚信档案和社会征信系统失信黑名单中,让造假者得到应有的惩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