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年年有,年年有迟到。6月8日下午上海一考点门口,一名男生迟到了2分钟,被拒绝进场参加英语考试;浙江温州华侨职业中等专业学校考点、安徽芜湖12中考点今年都有考生因迟到一两分钟被拒入场。
说良心话,当笔者看到视频中那位上海考生的家长因孩子迟到被拒入场在学校大门外跪下来求情时,确实心有不忍,鼻子有点酸酸的。但是高考是一次国家选拔人才的考试,为了确保考试公平,教育部专门出台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对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行为作出明确的规范。规则面前人人平等,是每个人都明白的道理。从这个意义上说,考点拒绝迟到学生入场,看似有点绝情,但绝对符合考试公平原则。
身为今年的高考监考教师,我手头正好有一本《2017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监考人员手册》,除英语科目外,其他科目考试都明文规定:“开考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入场”。这里“入场”的“场”指的是考场,而不是举办高考的具体考点学校大门,而英语学科考试则规定开考前30分钟(14:30)“考生凭准考证及身份证经监考员同意后,有秩序地进入考场”,开考前15分钟,“禁止考生入场、监考员发放答题卡、草稿纸、贴条形码等”,监考老师这个时候已经按规定“将缺考考生的条形码贴在《考场情况记录表》上规定区域内”,从严格意义上说,考生如果在14:45准时到了考点学校大门口,就算门口保安让你进去了,等你气喘吁吁跑到考场门口时,就远远不止迟到2分钟了。
也许有人说,规矩是死的,人是活的,谁没有一点特殊情况?比如睡觉睡过头了,比如路上车胎破了,甚至可能遭遇碰擦,但是不管考生有天大的理由,迟到就是迟到,考点工作人员拒绝迟到考生入场,不是故意跟迟到学生过不去,而是在执行教育部统一制定的制度,《考生守则》第七条也清清楚楚写着:“考生考前25分钟(语文、外语为考前30分钟)进入考场,考点发出开考信号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15分钟后(外语考试开考前15分钟起)不得入场。”这些规定,考生所在学校的老师肯定不止一遍强调,准考证背面也清清楚楚地印着着入场时间,考生说不知道这个规定是不可能的。既然迟到了,就应该接受“惩处”,像上海的那位艺考学生冲动之下,竟然翻越大门试图强行冲进考场,这一做法是极不可取的,其结果自然是被执勤警察、保安阻止。
耽误一场考试,一年的努力等于白费,这个苦果只能由考生自己吞下。试想,如果迟到1分钟可以忽略不计,那2分钟、3分钟、5分钟的怎么办?如果迟到1分钟可以进场,那迟到10分钟、20分钟、30分钟也都可以进场,这么一来考场岂不跟菜场一样随便进出?
面对迟到考生,许多家长出于同情会劝说工作人员网开一面,甚至会抱怨考点工作人员抱死柱子,不知道变通,这恰恰说明国人普遍缺乏规则意识,还是一位家长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这次经历相信会给这名考生一个深刻的人生教训。”
如果迟到的考生平时养成了守时的习惯,如果考生家长和班主任能够对那些马大哈学生做好提醒督促工作,就不会发生高考迟到被拒入场的尴尬事。
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因一次迟到耽误一年高考而给学生留下刻骨铭心的印象,从此学会做什么事都从容不迫有个提前量,像鲁迅先生那样在书桌上刻一个“早”字,坏事兴许还可以转化为一件好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