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家住福清市沙埔镇的王先生怎么也想不明白,平日里一向乖巧懂事的儿子王某甲怎么会做出偷窃家中财物的事情?经过王先生再三询问,王某甲才吞吞吐吐地告诉父亲,自己是为了免受学校附近社会人员傅某的欺凌,才从家中窃取钱财用于上供的。(5月25日福建法治报)
两名小学生在受到社会人员的殴打、恐吓和胁迫后,多次从家里窃取钱财用于“上供”,以求自保。这种无奈而又愚蠢的“自保”,恰恰说明了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的薄弱,更暴露了学校综治安保工作的漏洞。打造平安校园,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在某些地方依然是纸上谈兵。
如何防止在校学生遭受外来欺凌伤害,切实保护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最有效的手段就是全面肃清学校周边不安定因素,严控社会闲散人员在学校周边的活动。社会人员冲击校园,敲诈、勒索、殴打、胁迫学生事件时有发生,成了威胁学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最危险因素。为此教育部多次发文对学校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做出指导意见,在今年的5月1日,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意见要求加强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在学校周边探索实行学生安全区域制度。
加强学校周边综合治理,需要学校、综治部门、法制部门和公安机关的协同合作,不能任由学校单打独斗。政府角色的缺位,必然使学生安全保障体系成为“稻草人”。上述“意见”要求,公安机关要健全日常巡逻防控制度,加强学校周边“护学岗”建设,完善高峰勤务机制,优先布设视频监控系统,增强学生的安全感。学生发生的每一起安全事故,背后都对应着玩忽职守和麻痹大意。倘若学校安全区域制度能够踏踏实实地做起来,欺凌事件又何以会频繁发生?
其次,有效防止在校学生遭受外来欺凌伤害,还必须全面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不能让学生成为任由宰割的“羔羊”。面对外来欺凌伤害,学生惊慌失措,不会应对,大多乖乖就范,言听计从,甚至不惜通过偷窃等手段以求自保,完全成了任人摆布的“工具”,这绝不是防欺凌的应有景象。全面提升学生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责任在学校。学校应当通过专门的安全教育,提醒学生有意识地躲避外来欺凌伤害,帮助学生掌握防止欺凌伤害的技巧,促使其学会主动寻求家长和学校帮助,从而灵活机智地应对欺凌。
防止外来侵害,不仅仅是一个教育问题,更是一个社会问题。学生是正在成长中的“绵羊”,绝对不能让他们做任人宰割的“羔羊”。政府部门必须高度清醒和警觉,各司其责,协同配合,形成坚强的安全防护体系,确保学生人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