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饭店叫喊被踹”事件还在发酵,随着视频曝光,各方开始“看图说话”。许多人认为事件中的4岁孩子已成了“熊孩子”。有些人甚至因为“熊孩子”是教育老大难问题,便认同成年人对4岁孩子使用暴力。
公众口中的“熊孩子”是指那些故意犯错且屡教不改,让教育者无从下手的孩子。我们认定他们是“熊孩子”,这其实体现了家长和教师的无奈。但是,一个4岁的幼童成了“熊孩子”,我们的教育观是不是太超前了?从网传视频来看,两个孩子自己玩自己的,非常兴奋,高兴得不得了,但孩子并没有故意犯错,故意制造事端去招惹女大学生。
孩子有爱玩的天性,我们不能因为孩子爱玩了,就将其定义为“熊孩子”。如果因为孩子爱玩,就定义为“熊孩子”,那我们社会就是“熊孩子”的天下了,这是其一。
其二,一个4岁的幼童,她有什么是非观呢?以她的认知水平能够承担起破坏公共秩序的罪责吗?如果没有,何来“破坏公共秩序、毁了你的公仔”呢?
其三,一个4岁的幼童,知道什么是“公共场合”吗?在大多数4岁孩子眼里,恐怕没有所谓的公共场合,只有好玩的地方和不好玩的地方。对于这样的孩子,严格要求他们不要在公共场合破坏公共秩序,这不是强人所难吗?
的确,现在对于一些犯错误孩子,家长不管,长辈不管。因为家长不管,长辈不管,所以周围人也都不敢管了。当犯错的孩子无人管教,一而再,再而三,长久下去,成为众人口中的“熊孩子”也就不远了。
所以,如果4岁的孩子犯了错误,我们教育教育她,让她逐渐提高辨别是非的能力也不是不可,但对向4岁孩子暴力相加表示认同,这种行为是相当可耻的。跟一个4岁的幼童谈是非,的确是太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