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则“福建工程学院某专业三名学生因在QQ群上‘斗图’,被学校通报批评”的微博在网络上传播。院方通报称,三名学生在QQ群里发布了品位低俗、暴力的图片进行“斗图”,违反了“网络文明”,决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并取消相关学生本学期的入党资格。此事引发网友热议,有人认为学校“小题大做”,也有人认为学生“确实不应该”。(12月1日澎湃新闻)
“斗图”是一种基于互联网技术而兴起的、带有很强游戏娱乐性的表达交流形式,始于QQ群聊互相发送搞笑图片,后逐渐发展到论坛上,是一种中性现象,无所谓好坏。
但像上述大学生在QQ群中发布品位低俗、暴力的图片进行“斗图”,显然已超越了一般的网络娱乐和游戏范畴,对QQ群这一特定的网络公共空间构成了道德侵蚀和伤害,给QQ群中的其他老师同学带来了视觉污染。在这种情况下,在场的老师如果坐视不管无疑是一种失职,及时制止才是应尽的责任。因此,院领导在制止无果后对这种行为做出处分决定,恐怕不能用“小题大做”来定性了。
这种不当行为,用传统的观点解读,叫做“有伤风化”;用现代的观点来说,这是对社会公德有意无意的挑衅,甚至有可能是一种涉嫌触犯法律法规的行为。如该院一位领导所言,“像他们这种行为,如果在一些西方国家,甚至可以告他们性骚扰,更严重。”
也许涉事学生确实并无恶意,只是一种无心的调侃娱乐。但换个角度来思考,如果对这样的行为坐视不管或者轻描淡写地予以口头批评,恐怕会使涉事学生对其不当行为产生严重误判——“我这么做也没什么大不了的啊,以后还可以继续这么做吧”。这样一来,恐怕会激活甚至助长他们的错误乃至不良观念,甚至会有“小病不管酿成大祸”之虞。
因此,院方的通报批评和处分决定并非“小题大做”。从某种程度上讲,也是一种防微杜渐之举。公共空间也应有公共空间的行为规范,不管这个公共空间是现实的还是虚拟的。所以,网络文明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应该有刚性约束作为其底色和保障。
目前来看,对于网络公共空间的某些行为,可能还存在着法律法规方面的“盲点”和监管技术上的缺失。但网络公共空间也不是法外之地,假如针对包括但不限于QQ群“斗图”在内的网络公共空间的公开行为,能够立法立规,并昭告天下,让每一个学生都知规矩、懂规矩,相信一个有理性的大学生乃至普通公民可能都不会轻易以身试法。
此外,还要加大对网络公共空间的技术管控力度。这可能需要提供网络公共空间的第三方平台,与时俱进地研发相应的技术措施,以便及时有效地过滤、删除网络公共空间的不良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