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日前通报了云南保山施甸县摆榔乡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有关问题,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规划,严格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坚决制止盲目撤并和强行撤并。(11月9日中国教育报)
这种盲目撤点并校的行为,严重脱离了当地的实际情况,给学生上学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引起家长的不满自然在情理之中,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乃是地方政府盲目地搞“一刀切”而惹的祸。
撤点并校之风起源于2001年国务院制定的一份《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的文件,文件第13条里提到,要求地方政府“因地制宜调整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部分基层政府误读了文件精神,出现了撤点并校的“一刀切”现象,结果带来很多的后遗症。
为此,教育部于2012年9月,对此行为进行了纠偏,国办专门又下发了《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决定暂停撤点并校。目前,撤点并校已经引起人们的高度关注,盲目合并的现象基本上停止,未曾想如今又沉渣泛滥,实在是逆时代潮流而动。
撤点并校并非不可以,而是应该“因地制宜”。有的地方学校布局不够合理,学校分布密度太小,资源分散,师资缺乏,不利于大面积地提高教学质量,因此,有必要合并一些零散的教学点,也有利于科学管理。这样的合并是必须的,也会得到家长的理解和支持。
有些地方交通不便,学校密度不是很大,一旦合并,会给孩子的上学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也影响了家长的生产和生活,就不应当盲目地合并,反而,应当给予更大的物力和人力支持,把学校建成当地社区、村队的文化中心,给落后地区带去文明的曙光,促进当地经济文化的发展。
其实,撤点并校的目的是为了更好地保障教育教学质量,以便更好地为学生服务,办出高质量的让人民满意的教育。因此,“点”该不该撤,“校”能不能合,应当在专家充分考证的基础上,报请上级部门批准,并在家长同意的情况下进行,切忌盲目地搞“一刀切”。
即使合校再有利,也不能强制执行,应做好家长的思想工作,在尽量争取绝大部分家长满意的基础上,稳妥地进行,否则,也会把好事变成坏事。作为当地政府部门一定要善于做和风细雨的思想工作,顺民心,应民意,解民忧,而教育主管部门一定要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思想,把保障好、维护好学生的权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而不能因为撤点并校给学生和家长添堵。
云南保山施甸县撤点并校之所以造成恶劣的影响,就是因为行政化办学思维造成的恶劣后果。如今这种治理方式在不同的地区还根深蒂固,与国家管办评分离的办学要求格格不入,是影响学校发展的严重桎梏。在这种集权式的办学方式下,基层学校头上有教育主管部门这位“婆婆”,事事需要请示,没有丝毫的自主权,搞点美化,进行点文化建设,搞一些教学创新必须层层审批,等批下来,黄花菜都凉了。在部分地区,学校连买作业本的权利都没有,一切都是上面统一配备。
因此,拍拍脑袋做方案、定措施是主管部门常有的事,既不听有关学校的汇报,也不调查一下基层群众的客观实际情况,盲目地去做,不出问题才怪。但愿这次教育部的通报能给盲目的“撤并风”真正降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