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有网友在微博上发布了名为“关于公职人员违反城市管理规定的通报”的图片,图片显示两名来自三明宁化红旗小学和城东小学的老师,因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网友的爆料在网上引起了热议,宁化县委县直机关工作委员会证实了通报的真实性。(10月25日新华网)
在网友看来,“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是件奇葩事,认为“这个比那个某纪委处罚放假时自费聚餐的老师更甚”,但是,在管理者眼中,如此做派正当无比,因为有《宁化县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城市管理“三带头八不准”行为规范》来作支撑和标准。把一个缺少公共理性的所谓“准则”当作权力者的通报标准时,在笔者看来,这不仅混淆了起码的是非观念,更是颠倒黑白、蛮不讲理,甚至可以认为这是一种可怕的“江湖逻辑”——在我的地盘就要听我的,否则就要付出尊严和生存的代价。事实上,这与此前出现的“株连拆迁”逻辑并无本质的不同。
“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透露着对公民的严重敌意,把公民放在了权力者的对立面。公民本该既是被管理者,又是服务对象。而在权力者的霸道逻辑中,公民仅仅被定位为被管理者乃至被驱使者,全然没有了被服务者的权利。本末倒置的行事逻辑已经成了民意共同反感的丑陋存在。
该事件折射出政策制订者的虚妄和执行者的肆意。何以敢公开通报?何以敢公开渲染?在宁化县的“一亩三分地”中,管理者可能是想当然地认为自己是全能的化身,无所不能,只要敢违背权力者的意志,权力者就可以肆无忌惮地“惩治”,无论正当与否,哪怕是背离了民意的支持也是无可畏惧的。这是一种活脱脱的“山大王”作风。
该事件的本质问题是公权边界被突破、公民权利被无形侵蚀。众多网友关注的,不仅是其新鲜、诡异,更是感同身受体验到了权利被肆意抽空的无力感。公共选择学派认为,在某种情况下,政府的行为不仅可能与公共利益相悖,而且有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率、无效率甚至是资源浪费。在此情况下,如果政府的活动边界无限扩大或任意作为,其自身的缺陷将会进一步扩大,而改进的工作将会是困难和代价高昂的。因此,必须对公共权力的活动范围予以明确的界定,同时保证市场竞争和社会的自发秩序。简单推理可知,“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背后的权力行使缺陷或是一种通病,严重地说,就是权力“病”了,该救治。
在现代社会,任何公权力的运用都应当有边界,都应当有相应的力量来监督制约。公权的行使应当以不侵害私权为限度,不能借口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损害公民、法人的合法权益。因此,“教师在占道经营摊点买菜被通报”不是小事,不能仅仅停留在围观“奇葩”怪事的程度上来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