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蒲公英评论网读到几篇关于校长是否一定上课的文章,有些感触。多数论者认为校长必须上课,否则就算不上优秀校长。笔者基本赞同李镇西老师的观点——校长未必一定要兼课。校长是否必须上课,要看具体情形,应综合多种因素来判定,不能一概而论,得从实际出发,具体分析,区别对待。
一般说来,学校规模小、事务较少的校长应该兼课。在一些二三十名教师的村小,甚至不足三五名教师的教学点,校长不仅要上课,还极可能要兼任多学科教学任务。这样的学校师资原本就十分紧张,加之学校管理任务较轻,校长迎检、出差、会议较少,校长把主要精力放在学科教学上理所当然,且能够做到管理、上课两不误。
而有些规模较大,教师达数百人,学生达几千甚至近万人的学校,管理事务繁重,校长很难兼课。这类学校一般是当地重点校或名校,要经常代表本地接受上级“检阅”,各类检查评比项目多,各种会议也多;上级安排下来的需要学校承办的各类教育教学活动也十分频繁,甚至来自教育系统外的安全宣传、卫生防疫、计划生育、文明城市创建、招商引资等五花八门的工作,也要求学校部分承担或配合。要处理好这些“外部事务”,校长在上下沟通、内外协调、迎来送往、统筹规划、精心组织等诸方面颇费时间和心思精力,因此很难有足够的时间潜心研究学校发展和方方面面的工作,更没有时间和精力备课、辅导和批改作业,当然无法保证教学质量。
因此,现实中很多校长要么执教不考试的所谓副科,要么三天两头请人代课,如果代课太多,既耽误学生,也影响给自己代课的教师的自身工作,还可能干扰正常教学秩序。如果硬性规定这类校长必须上课,得不偿失,于学生、于校长及学校教学工作无益。
当然,绝非所有规模大的重点校校长都里里外外地忙,这跟一方教育环境大有关系。笔者参观过某些名校,地方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处处为学校着想,基建、资金、设施、对外协调与求援等均由教育主管部门负责,甚至学校的招生也不劳学校操心,校长拿着教育局给的花名册在学校里等着新生报到即可。这样,校门外的事基本不用校长劳神,管好校内的事是最主要的工作,因此有足够的时间精力兼课。
但更多的中小学校长没有这么幸运。有的地方政府甚至把部门责任都推给校长,如校舍建设资金也要学校自筹,想想也真是难为校长们。这些实际问题如果看不到,一味要求校长必须兼课,是不接地气的意见。
之所以出现校长是否兼课的争论,还跟社会对校长职责的认识分歧有关。校长是学校行政负责人,对外代表学校,对内主持校务。显然这个岗位的主要职责是学校行政事务管理,而且现代校长应是受过教育管理专业教育或培训的专门人才,应该逐步走校长专业化道路,不一定要一直从事学科教学。就国外情况看,美国和日本的学校的校长,大多不直接担负教学任务。就国内看,关于校长是否一定上课,国家并无统一规定。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校长这一角色的首要任务和最主要职责是把学校办好。
校长能上课自然很好,能上课却不上课也应反对。但很多情况是,有些校长并非不想上课,而是客观上根本无法上课。如果对无法上课的校长一律持批评否定态度,则有失公允,也不符合校长队伍职业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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