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人社部近日联合印发的《关于做好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要求,“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扶贫开发部门,把贫困家庭子女接受职业教育列入工作计划,安排专项招生计划并落实学校”,“各地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统一部署,形成工作合力”。
每年教育部都会印发关于做好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这对落实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促进高中阶段教育公平,依法规范办学,具有积极意义。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一改往年由教育部印发的作法,由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在我这名中职学校教师看来,动作大,规格高,对治理中职招生乱象很有意义。
中职招生有两个流向:一是由教育部门批准的中职学校招生,二是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机构招生。这两方面的招生,教育部门和人社部门缺乏衔接,信息不通,互相竞争。教育部门依靠本部门的统计数字,盘算着有多少学生能进入中职学校;而人社部门具备就业政策上的天然优势,且与地方政府有紧密的行政联系,使得一部分未上高中的学生及家长,盲目地投靠人社部门批准的职业培训机构。比如,我们当地每年中职招生时,都会涌进来一批职业培训机构,它们打着“人社局批准、委派或指定”的名号,及“政府分配名额”、“名额有限”的幌子,招收诸如列车乘务、高铁服务、航空服务等“新型”、“优势”专业的学生。但家长及学生往往事与愿违,交了高昂的培训费后,经过两三个月的突击培训,被安排的所谓“优秀工作”,只不过是在列车上扫扫地、推车卖东西而已。
招生——培训——就业,这应当是中职学生接受职业教育的必经之路,但如果把刚刚完成九年义务教育的学生招进来,急匆匆训练两三个月,就打发上岗,这样的培训方式科学吗?不经过系统和专业的学习,其训练(教育)效果可想而知。这样不负责任的培训,无论如何都没法向学生、家长、社会交待,更验证了其“政府批准、人社部门委派”“就学速成”“上岗速成”“高薪工作”“名额有限”等口号的欺骗性。表面上看,他们高举国家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旗,事实上却与当前发展职业教育的形势格格不入。
对于地方人社部门来说,劳务培训、劳务输出的确是一项重要任务,但不能为了完成任务而对那些不合格的培训机构视而不见,更不能对其开“绿色通道”。
文件反复强调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协调、合作,这是对学生负责的态度,对形成有序、良性、健康的中职招生环境具有重要作用。新一年的中职招生季即将开始,我们期待这一文件落地、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