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和公安部表示将开展上下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并强调有条件要发展好校车,没条件不主张硬上,这是个很接地气的决定。
很多事情,如果不考虑“条件”而进行一刀切的管理,就必然会“逼”出形式主义。就如我们本地的“校车”闹剧。
我们本地的县城学校也没有校车,更不要说乡村学校了。但有一段时间,有关部门硬性规定每个学校都必须有自己的校车,必须将每一个学生接到学校再送到家里。在现有条件下让学校买校车、雇司机,纯属天方夜谭,于是县里有关部门协调了一些商业运营的客车并让他们和学校签订合同。农村寄宿制学校的学生一周往返一次,每周放学学生离校时,签了合同的司机开车来到学校,学生和负责老师按路线坐上车,由专人给车辆和学生、老师、司机拍照,然后老师下车,司机开车出发。本来按合同规定老师是应跟着车把每一个学生都送到家的,为什么没有去呢?老师也要回家,但这个理由不能讲,不过即使老师不回家,也完不成这个任务。因为农村学生的居住地非常分散,而且道路条件各异,因此客车也不可能把每个学生都送到家门口,只能停在某一个集散点。再说了,客车送完学生,也不会再送老师返校,要真跟去了,难道要步行返回?
那么为什么要签合同、拍照呢?签合同是因为这是硬性任务,不签不行。拍照一方面是为了用“可见性材料”来交任务,另一方面是以备追责。如果哪天出了“万一”——客车在路上出事或者哪个学生下车后出事,就要追究司机和跟车教师的责任。后来,也许是客车司机们感觉责任太重大,而且扰乱了商业运营规律,对生意造成了影响,因而都先后毁约不干了,这场“校车”闹剧便无果而终。
像这样的事情,就是不考虑客观条件而“一刀切”的结果。学校、教师面对不可改变的客观条件和“霸王硬上弓”的管理制度,只能一方面用形式主义的“可见性材料”来敷衍了事,一方面无可奈何地祈求苍天千万别出事。
类似这种不从实际出发的管理现象远不止校车这一个方面。如近几年有不少给家长布置的“作业”,从给孩子注册到完成各种各样的任务,目的是实现学校与家庭的无缝对接以及学校、家庭、社会对学生的“全天候”管理。但实际情况是多数农村家长根本没有上网的条件或能力,而且多数农村学生的家长长年在外打工,于是这项“家长作业”就落到了老师头上,让老师给学生注册、登录倒不难,但让老师替家长汇报学生在家里的各种状况,不挖空心思睁着眼睛说瞎话,又能有什么别的办法呢!
因此,强调“条件”是这次关于校车决定的一大亮点。希望除了校车,在教育管理的方方面面,凡涉及到学校、教师以及学生、家长的具体行为活动的所有内容,都能多些调查研究,真正做到从实际出发,避免“逼”出各种形式主义的应付来。同时,地方政府和各相关部门也应积极作为,不要简单地把涉及教育、学生的所有事情都“挂靠”给学校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