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蒲公英评论连续刊载了关于乐山市启明星幼儿园约六成家长支持孩子在受欺负时“打回去”一事的评论。评论大体趋向一致,反对让孩子“打回去”。
反对让孩子“打回去”值得提倡,这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教育导向。显然,家长们支持孩子“打回去”亦非明智之举,但其中也隐含诸般无奈。因此,我们不能只在口头上谈“打回去”的种种不利,而应该通过有效的措施,最大程度地消除家长和孩子的心理焦虑,应对有方才能免却这种无奈。
“霸气十足、得理不饶人”长期有市场,是因为受到社会负能量的影响。社会上在处理问题时,似乎“正的怕邪的”“邪的怕不要命的”,“两强相遇”就看谁的“拳头硬”,行为理性的缺失让人们的行动方向发生了偏移。再则,之所以“有多达六成的家长主张“打回去”,是因为家长们认为这是一条“底线”,即使打不过对方,也要让孩子们显示出自己的强硬。
电视剧《亮剑》中的李云龙面对强大的侵入国门的敌人,明知不敌也要毅然亮剑。即使倒下,也要成为一座山、一道岭的“狼性”精神我们需要拥有,需要弘扬。但这种意识不宜无限制地扩散,倘若面对任何人任何事一律“狼性心态”处之,世界何处有宽容,哪里有谦让?教育要与社会联动,要像传统故事《六尺巷》,雷锋日记中的“对待同志要像春天般温暖……”一样,让家长和学生知道如何正确展现“狼性”,理解同学之间不是血肉横飞的战场,也不是你死我活的江湖。“退后一步海阔天空,让他三尺又何妨”应该是最先最优的选择。
近年来国家提倡“依法治国”的主要目的在于,呼唤人们回归理性、尊重规则、敬畏法律。所以,我们的教育要紧紧抓住“依法治国”的契机,在校园内营造“邪不压正”的氛围。对校园内业已抬头的校园暴力,可以借助专项整治的形式,明确告诉学生遭遇校园暴力的应对手段,校方也要及时有效地加以制止和帮教。对行为情节比较严重的,可由公安机关出面对其做出警示教育。对屡教不改、多次实施欺凌和暴力的学生,可考虑将其表现记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要坚决用“零容忍”构建“阳光校园”。
当然,我们教师要域不分校内外,时不分上下班,责不分你和我。学校也要依据实际建立健全早期预警、事中处理及事后干预等一整套学生矛盾调处机制,将有可能萌发“戾气”的根源铲除,避免戾气瞬间被点燃,一下升腾为魔鬼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