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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科学广告盛行与公众科学素养缺失有关

“我们恨化学!我们恨化学!”近日,一则化妆品广告引发了不小争议。专家表示,一方面,世上没有不含化学成分的化妆品,化学也并不意味着不安全,广告词纯属噱头;另一方面,这一广告涉嫌虚假宣传,如果引发法律纠纷,企业和代言人很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11月22日文汇报)

化学是促进现代社会发展的基础学科,石油、农药、医药、衣服等都是化学工业的产物。正如科学家所言,没有化学工业的化肥和农药,世界粮食产量将减产一半,如果没有化学合成纤维,很多人恐怕穿不起衣服,如果没有医药,多少人将死于细菌、病毒之下?

然而该化妆品广告竟然毫不顾虑这样的基本科学常识,公然叫板。是噱头?还是无知?主要原因恐怕还在于抓住了很多人追求天然护肤的心理。换句话说,正是因为有收益、有回报,击中用户的心理诉求,他们才会如此打广告。还有一个例子,某品牌打广告称其猴头菇饼干有养胃功效,但是该饼干除去配料表中加入了十分之一左右的猴头菇成分外,其余成分其实与普通饼干相差无几,而且该饼干含有较高的脂肪和碳水化合物,并不适合过多食用。但是,很多人还是迷信了广告宣传的“养胃”一说。

由此来说,反科学广告那么流行,一个很大原因就是我国公民科学素养还比较低。根据中国科协的数据,2015年我国具备科学素质的公民比例达到了6.20%,远低于欧美国家的水平。而且,我国公民科学素养不均衡,农村科学素养最差。而上海、北京和天津的公民科学素质水平虽然高达18.71%、17.56%和12.00%,位居全国前三位,也只是美国和欧洲在世纪之交的比例而已。

中国科协的数据还显示,利用电视获取科技信息的公民比例为93.4%,比2010年(87.5%)略有增长,虽然远不及公民通过互联网获取科技信息人群比例的增长速度,但作为传统的大众媒体,电视仍是公民获取科技信息的主要渠道。为公民普及科学知识,提高科学素养的媒介平台上却充斥着“我们恨化学”的广告,这也是一种讽刺。

反科学广告的流行还与监管不力有关。根据广告法第四条规定:“广告不得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广告主应当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我们恨化学”在今年七月份就受到化学工作者的质疑,被认为是明显误导消费者,却一直没有相关部门介入,这不能不说是监管不力。

“我们恨化学”式的反科学广告很无知很可怕,但坐视此类广告充斥荧屏而无动于衷的监管部门更“可怕”。是他们科学素养太低、无法监管,还是睁一眼闭一眼,渎职不负责任?这似乎更值得追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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