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媒体报道称,温州市十九中学展开了一场学校学生会的全校普选。候选人要走上舞台自我展示、接受“选民”提问、展开辩论,台下还要向校长、老师和同学拉票。选举过程竞争激烈、形式多彩,“热闹”程度堪比“超女”。
开展学生会成员的全校普选,一改通常由校领导任命或由学生代表投票选举的传统,是民主教育很好的尝试。正如校长所言,候选人有机会公开展示自我,有助于学生增强自信、拓展综合能力;每一名学生都来投票选举学生会成员,是在体验民主权利的行使。然而,学生民主选举不能代表民主教育的全部,因为,民主选举只是民主的一种形式。进行民主教育,更为重要的目标在于,唤起学生的民主精神和态度、培养学生民主生活的能力。
有一部名为《请投我一票》的纪录片,讲述了某班小学生们选举班长的过程。班长的选举环节设置很严格,但其中却发生了许多与民主精神相违背的事情,老师也并不在意。有的候选人,会鼓动“同僚”在其他人做才艺展示的时候起哄,并向同学许诺自己当上班长后的种种“好处”;有的候选人依靠父母的经济实力,请全班同学坐轻轨、送小礼物。家长们也来做指导,有家长教孩子“贿选”的技巧,还有家长问孩子“当官了”有什么感觉……戏剧性的结局是,在做最后陈述时,给同学们发贺卡的候选人当选了班长。可以说,学生、老师和家长缺乏对民主的理解,学校对民主教育的实施也只流于表面。
古今中外,谈论“民主”的思想家不计其数,观点主张各不相同。但在这些驳杂的思想背后,“民主”的基本内核是人们共同生活,共同治理和建设出更好的社会。民主的实现,依赖参与者的能力素质、坚实的法制、合理的组织机构设置和有序的监督制约机制。因而,学校的民主教育,也应该体现这些民主的基本要素。不是有了像模像样的民主选举,民主教育就能一了百了。
从培养学生的民主能力来看,学生是否明确自己需要选举什么样的人,依据什么来评判候选人,非常关键。老师也应引导学生意识到,选举出不同的人,会带来不同的结果,“选民”须慎重选择、自己承担后果。从学生民主选举的配套措施来看,需要有明确的班规扮演“宪法”的角色,以此说明处理班级事务的原则和底线是什么,班委不同成员的权力和职责如何,若不履行职责会有怎样的后果,同学们如何监督和促进班委成员的工作等。例如,中小学生班干部选举中经常出现“贿选”问题,这需要有选举章程作出规定,出现“贿选”行为的候选人需接受何种程度的处罚。
更为根本的是,要培养学生民主的态度和意识。这要求老师和学校坚持共同参与的原则,在民主选举之外,给予学生共同管理和自主决定的机会,从而唤起学生们对班级、学校甚至是社会事务的责任感,并学会有序地参与其中。而且,老师和校长自身,也要能悬置师生间的“个人恩怨”,心平气和地看待学生的建议和诉求,学生们才有可能客观分析多样化的意见,尊重多元的知识,共享不同的经验。
总之,学校里,学生对于良好民主生活的体验,有助于他们树立公民意识,在踏入社会以后,负责任地参与公共事务。而且,“教学相长”,希望好的学校民主教育,能让老师、家庭同孩子们一起增强民主意识,深化对民主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