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乘一辆自行车或电瓶车非姐弟兄妹关系,发现后回家反省7天并签试读协议,若属再犯劝其退学……”日前,一位微博网友爆料称,济南市济阳县第一中学为了预防学生早恋,制定了“关于严禁男女生非正常交往的处罚规定”,并让学生作出个人承诺。(5月10日大众网)
“非姐弟兄妹禁乘一辆自行车”这样的规定让人啼笑皆非之余,不能不让人叹服老师们准确的感知能力:在校园里,多少男生的梦想是载着自己的“心仪的女孩”;多少懵懂女生的梦想是坐在自己心爱的男生车上。禁令很“专业”,打蛇打七寸,但问题是,老师能管得住一辆自行车引起的早恋,但能禁得住男女生彼此的好感与爱恋吗?恐怕不行。
近些年来,尽管人们对学生早恋已经看得开了,但学校和老师,对此却仍然讳莫如深,如临大敌。例如,周口一高曾出台了一规定,规定未经班主任允许,男女生不准相互陪同看病、男女生之间不得互发短信。而福安二中近日出台的防“早恋”校规,其中竟然有不准长时间盯女生看。对此就有开明的父母说了,“同窗之间美好的纯洁友谊都不能有,这样还让孩子们怎么交往?”
正如专家所言,少男少女之间能够感受到彼此的好,这正是学生们价值观和审美观形成的时候,在此时,要做的不应该是进行强力的扼杀,而是应该正确的引导。引导他们学会自我完善,提升自己的责任心,形成正确的爱情观和家庭责任心,唯有如此,他(她)才能在成年后,懂得如何去经营爱情,如何去尽家庭责任。相反,如果此时只堵不疏,轻则造成反叛与抗拒,影响学习成绩,重则不利于其人格的形成。
实际上,只要将学生当作一个“人”看待,而不是一个“考试机器”,学校或者班级就不会做出这些让人啼笑皆非的校规或班规。以济阳一中为例,“回家反省7天并签试读协议”的条规,就明白这一规定本身就是撇清老师的责任,把麻烦事扔给家庭,但所有麻烦事都归学生家长,学校只管学生成绩的做法,是素质教育的本质吗?是一个合格的教育工作者该做的吗?
早恋从来不是一辆自行车的距离,一辆自行车禁不住彼此的好感,作为青少年情感发展的必要阶段,教育工作者应该正视这一教育内容,并进行相应的青春期教育,将爱情观、婚姻观、价值观、性教育知识趁机传授给学生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如果说,学生是花草,那么此时的成长阶段,他们需要施以相应的“肥料”了——不施肥,熟视无睹,学生成长难免会发生问题,而这样的园丁也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