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一幼儿园给家长分发了30册幼儿读物,要求家长回家给孩子讲读。家长称,书中的文字大人读起来都会脸红。
三岁孩子的读物,家长读起来“都会脸红”,以“毒物”称之,并不过分。众所周知,幼儿读物是孩子认识世界的重要媒介,被认为是“人生第一书”,对个体一生的成长发展有着重要作用。那么,当读物异化为“毒物”时,谁该为之负责呢?事实上,幼儿读物的读者不仅仅是孩子,还包括家长和老师在内,当老师推荐如此“毒物”时,不知是作何考虑呢?
这不是孤例。此前,包含“级别最高的流氓学者是王安石”“最让女人割舍不下的流氓学者是司马相如”、“丰乳翘臀”、“身材火辣”等内容的幼儿读物早就引起社会不满。某出版社《令人战栗的格林童话》的“童书”因充斥色情、暴力等内容,受到停业整顿的处罚。可以说,读物成“毒物”,内容低俗、质量低劣,是幼儿读物市场失范无序和越来越成人化的表现。
《出版参考》“一手调查”课题组曾作过一个题为《童话中的童话:不可忽视的市场》的调查:对于童话的主题是否应该涉及爱情、战争这样的成人世界的内容,有61.54%的0-3岁幼儿的家长认为不应该涉及,有50%的4-6岁幼儿的家长认为不应该涉及。应该说,家长的态度是明确的,只可惜,围绕幼儿读物出现的有关利益相关方,往往熟视无睹家长和社会要求,要么利益至上,要么放逐责任,无视幼儿读物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最终造成了读物成“毒物”的结果。
从市场方面说,读物成“毒物”与儿童读物价格高,过度包装严重的病态如出一辙,与出版者丧失良心和一味追求利益有关。那些用含有淫秽色情、凶杀暴力、恐怖残酷等内容情节的图书来诱惑青少年的出版机构,是责任底线的自我抛弃。创办中华书局的陆费逵先生说,“如以诲淫诲盗的书籍,供献于世,则其比提刀杀人还要厉害。盖杀人不过一人,恶书之害,甚于洪水猛兽,不知害多少人。”读物成“毒物”比“洪水猛兽”还能戕害儿童心灵和成长,客观地说,正常的商业操作和利益追求,值得尊重,但许多出版机构在利与义的选择中更多地选择了利,甚至见利忘义,这是值得我们警惕的。
从内容方面说,读物成“毒物”与儿童本位缺失有关。1921年,儿童文学作家严既澄先生在《儿童文学在儿童教育上之价值》的讲演中指出:“供给儿童的材料,应当是拿儿童做本位”。儿童本位是指,儿童是起点,是中心和目的,所做的一切要立足于儿童的发展和成长。而当下出版的不少儿童读物,精品少,粗制滥造的多,成人化倾向严重,这是抛弃儿童本位的结果。
儿童读物应能丰盈心灵,让儿童解渴、家长放心和社会满意,而不是让整个社会都为之忧心忡忡。面对读物成“毒物”,脸红者不只是家长,教师、创作者和出版者都应反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