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期末考试临近,有的学校开启了不正常的复习模式:利用午休时间集中辅导,课间安排做作业,艺体劳课程改上统考课,寄宿制学校晚上加一节晚自习,周末给学生安排的作业明显增多……
国家规定课程设置标准和课间休息、最低睡眠时间,是为了保证学生劳逸结合,形成学习良性循环。如果让学生在本该活动、休息的时段学习,不仅会影响学生的学习状态、学习效果,还会损害学生身心健康。
当前,教育评价改革还未完全落地落实,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很大程度上还是看分数、看升学。在这种情况下,有人认为,为了复习迎考,适当增加学习任务,情有可原。殊不知,这种做法违背了制度要求。全员、全程、全时段、全面育人是学校教育必须坚持的工作标准,不允许打折扣、搞变通。日前颁布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对“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学生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做出了明确规定,不容任性。
保证国家和地方版“睡眠令”落地,学校是至关重要的一环。即使是复习迎考阶段,也只能改进教学方式方法,向课堂要质量,而不是打“副课”和学生活动、休息时间的主意。
“合理安排学生就寝时间”“防止学业过重挤占睡眠时间”,是加强中小学生睡眠管理工作的明确要求,也是中小学合理处理教学与睡眠关系的遵循。实现这一要求,仅靠学校自我约束是不够的,还需要地方教育督导部门切实履行监管职责。
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印发的《关于组织责任督学进行“五项管理”督导的通知》安排,从5月到年底,各省(区、市)教育督导部门将组织当地中小学校责任督学开展“五项管理”督导工作。复习迎考阶段,是“五项管理”问题的高发期、易反弹期,教育督导正当其时。同时,督导过程一定要“下深水”“长牙齿”,确保“五项管理”政策全程不走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