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丰台教育发展理事会2024年工作会召开,会上通过的《关于推进丰台区中小学教师“区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若干措施》提出,2024年,该区将加强对教师的考核和考核结果运用,探索建立教师退出机制。(1月7日 北京日报客户端)
实施教师退出机制,涉及教师的切身利益,必然会引发教师高度关注。积极正向的退出机制,会给学校管理注入生机和活力,激发和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反之,不仅难以实现工作预期,还会引发和激化矛盾。
教师退出机制能否达到预期目的,较大程度上取决于考评是否公平、公正、合理。从某种意义上说,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考评机制,是实施教师退出机制的重要一环。整体来看,应突出如下环节:
第一,考评方案与实施细则需“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考评方案和实施细则,是学校对教师实施考核评估的基本遵循,有重要的引领和导向功能。制定考评方案与实施细则,不能生搬硬套或凭空臆造,要在既定目标的指引下,结合上级精神、学校实际和教师意见。只有得到大多数教师的认同,才能为实施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在现实中,一些学校因为缺少群众基础,导致考评机制成了“夹生饭”。
第二,考评基点需基本一致或相同。在日常工作中,教师与教师既是合作伙伴,又是竞争对手。谁优谁劣,要在相同起点的比量中见分晓,从而做出切合实际的判断和评价,得出趋于公平的考评结果。在现实中,一些学校在分摊与考评相关的工作时往往区别对待,可加分的课题多安排参加中、高级职称评定的教师承担。这种“创造条件”的做法,不仅会受到其他教师诟病,也会影响考评公平。
第三,评价主体与方式需多元化。考评主体越多元,考评的结果就会越趋向公平。近年来,一些学校在遵循传统的基础上,尝试对考评机制进行改革,通过不同方式和途径,吸收部分家长或学生代表参与到教师考评中来,更有助于全方位、全过程了解和评价教师。
第四,考评过程与结果需置于教师监督之下。保证考评及结果的公信力,无论是考评过程还是考评结果,都不能脱离教师的监督。也就是说,要做到考核过程公开、透明,程序严格,操作规范,结果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