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竞争与合作,个性化与团队精神的结合
科技型中小企业要在严酷、激烈的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就需要有一批勇于拼搏、敢于迎接挑战的优秀人才。为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企业内部应始终保持一定的竞争压力。同时,应打破论资排辈,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展开竞赛,让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科技型企业要发挥人才的作用、知识的力量,既需要有竞争机制,又要提倡团队协作精神,以发挥知识的协同效应。这实际上是一个如何将个人的价值观与企业的价值观统一起来的问题。
首先,要让员工在不断变动的团队群体中工作,如各个项目小组,从而了解自己在整个大背景中的地位和意义;
然后,他需要有发挥自我设计、自己创造、自我优化、自我组织的自由,但这些都要受到任务大背景的制约;他需要不断调整自己以适应整体的需要,并与他人进行交流、相互支撑、相互配合,以便能够使其自身和整体组织以最优的方式来运转。在这种工作环境与方式中,既要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和创造性;
又要学会充分发挥他人的能力和创造性,并使两者互补,形成更强的创造力。没有协作精神是很难发挥自己的才能、实现自身价值的。这种协作精神是竞争机制下形成的,这是一种竞争合作,也可说是个性的团结协作。
另一种模式是虚拟股份。
激励对象持有一定数量“虚拟”的股份。在计划期内和股东一起享受分红收益,计划结束时享受股价变化带来的收入。和前者不同,此种模式下激励对象不持股,自然也没有发言权和投票权。在通过这个红绿灯之前,激励方案仍要考虑“钱”、“股”结合,毕竟用现金多了会减少股东的分红收入,用股份多了更是从股东身上割肉。所以,一个合适的比例才能让股东快乐地举手通过。 证监会or国资委前两个路灯,基本上是大部分企业都要等待通过的。而这一盏路灯则不然,涉及的公司只有上市公司或者国有企业。
但是,这两类企业在国内却有着很强的代表性。上市公司的规模相对较大,是我国企业的典型代表,代表了中国企业的发展方向。国有企业则是国内企业的主体,也是现阶段改革的重点。 要想让激励方案顺利通过,选用哪种模式将不再是考核的重点。相反,关键的问题在于激励方案是否符合“游戏规则”。对于上市公司来说,方案自然是要符合公司法的。由于《公司法》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妨碍激励机制效果的发挥。所以,方案的设计应该考虑到这些因素,避免受到法规限制。一般来说,使用股权激励受到的约束较多,因此企业可以选择是用现金的激励模式。
金钱激励
经济人假设认为,人们基本上是受经济性刺激物激励的,金钱及个人奖酬是使人们努力工作最重要的激励,企业要想提高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唯一的方法是用经济性报酬。虽然在知识经济时代的今天,人们生活水平已经显著提高,金钱与激励之间的关系渐呈弱化趋势,然而,物质需要始终是人类的第一需要,是人们从事一切社会活动的基本动因。所以,物质激励仍是激励的主要形式。如采取工资的形式或任何其他鼓励性报酬、奖金、优先认股权、公司支付的保险金,或在做出成绩时给予奖励。
要使金钱能够成为一种激励因素,管理者必须记住下面几件事。
第一,金钱的价值不一。相同的金钱,对不同收入的员工有不同的价值;同时对于某些人来说,金钱总是极端重要的,而对另外一些人可从来就不那么看重。
第二,金钱激励必须公正。一个人对他所得的报酬是否满意不是只看其绝对值,而要进行社会比较或历史比较,通过相对比较,判断自己是否受到了公平对待,从而影响自己的情绪和工作态度。
第三,金钱激励必须反对平均主义,平均分配等于无激励。除非员工的奖金主要是根据个人业绩来发给,否则企业尽管支付了奖金,对他们也不会有很大的激励。
既然你的团队激励是一个首要的管理职责,如果你想获得成功,在团队每个成员的身上寻找火花已经成为一项重要的活动。
“团队归属”激励作为团队中的成员之一,你肯定会为了一个团队的目标而工作——当然,他们必须已经“向往”那个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