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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朝苦心维稳的安抚制度:让屡试不第者成“公务员”

宋朝是科举制度的重要发展时期。虽然录取的名额比前代大大增加,但毕竟僧多粥少,屡试落第、五六十岁还在为功名奔波的仍大有人在。考虑到这些读书人“易农而学,应书躬策至于历年且老而无所成”,皇帝特许在正榜之外,另发一榜恩赐其功名“与微官使之沾禄而后归”,因老人居多,此榜即被戏称为“老榜”。而榜上有名、以特恩获得功名的老年士子们就是老榜官。

宋朝老榜始于太祖开宝三年(970),经由科举录取进士张拱等八人后,又额外录取进士、诸科十五举以上未及第人司马浦等一百零六人。老榜录取有着严格的年龄限制,优待对象主要为五六十岁的老年士子:仁宗时曾规定“进士五举年五十、诸科七举及六举终场年六十,淳化以前尝应举及经先朝御试者,不以举数,令贡院别具名以闻”。虽然后来各朝应举数屡有变更,但年龄条件基本不变。

那时,名登“老榜”并非易事。宋朝规定:达到“四举”、“五举”、“六举”乃至更多举的老年士子才有资格入选。宋朝确立了三年一轮的三级考试制度,先由各州举行取解试,合格者参加礼部举行的省试,通过后再参加皇帝主持的殿试。与人们所熟知的明清举人不同,宋朝举人不过是通过州县考试后获准参加省试者的一种临时身份,这些人如果没能通过省、殿试,下次应举仍然需要从州县取解试开始。因此,“四举”“五举”中就包括一些参加过省试乃至殿试而被黜落的士人,这些人除了年龄上偏老之外,学识方面想来并不差。

宋朝初年,老榜录取人数并不固定:少的几十名,多则数百名。哲宗在位时,一些朝臣强烈建议要规范录取名额“进士入四等以上,诸科入三等以上,通在试者计之,毋得取过全额之半,是后著为令”。南宋孝宗时期,政府锐意改革,进一步裁减冗官,老榜录取额又降为“三人而取一”。

老榜官以恩科得出身,名望很难与正榜进士相比。宋朝正榜进士按殿试成绩优劣区分为五等,一甲最优,五甲最次。一甲的前三名(即状元、榜眼和探花)仕途前程无量,备受朝廷重视,人人称羡。与之相比,老榜官虽也依据殿试成绩优劣区分为五等,但是,第一等的前两名(俗称老榜状元和榜眼)也就仅够资格附于正榜最末等的五甲,被授予知县、县尉、主薄等微职,其余四等就更不着边际——任职于州县学,充其量只是蒙朝廷恩赐得到一次“微官沾禄”的机会罢了。南宋绍兴年间,一正榜状元叫王十朋,老榜状元是李三锡。发榜那天,某宗室子弟因名列正榜榜尾而闷闷不乐,同行的友人乃赋诗安慰“举头虽不窥王十,伸脚犹能踏李三”。又《墨庄漫录》记载:徽宗崇宁年间,徐适被点为老榜状元。按照惯例朝廷赐新科进士闻喜宴,每个人都有幸得到君主亲赐的宫花。闻喜宴罢,徐适等人途经平康区娱乐场所,同年进士的宫花多被倡女争抢去,唯独徐适的宫花无人问津。回到寓所后,徐适戏题一绝“白马青衫老得官,琼林宴罢酒肠宽。平康过尽无人问,留得宫花醒后看”,其间的失意冷落是很显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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