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元朝残存势力和南方的倭寇是明王朝的心腹大患,同时也是罗织罪名的有力工具。“蓝玉案”是“胡惟庸案”的继续,在“胡蓝党案”中,很多人被冠以“通倭通虏”的罪名,含冤而死。
蓝玉党案共计诛杀了二万人,是洪武年间影响深远的一件大案。吕景琳先生曾发表《蓝玉党案考》一文,认为此案“是完完全全的一个假案,不但牵连而死的一二万人是无辜的,就是蓝玉本人也是没有谋反的行动和策划”(《东岳论丛》)。事实的真相究竟如何呢?
蓝玉的功与过
蓝玉(?~1393年)是淮西勋贵集团的重要人物,为洪武年间拜为大将军的三员骁将之一(另两位是徐达、冯胜),曾为明王朝的建立和巩固立下了赫赫战功。
蓝玉,定远人,是开平王常遇春的小舅子。他生得高大威武,面颊红紫,投奔朱元璋队伍后,初隶常遇春帐下,临敌勇敢,所向克捷。常遇春多次向朱元璋夸奖他的战功,他因此由管军镇抚累升至大都督府佥事。洪武四年(1371)从傅友德入川,讨伐明升夏政权,攻克阶州(今甘肃武都西)。第二年从徐达北征,先出雁门,败元兵于乱山,再败之于土剌河。洪武七年(1374),率师攻拔兴和(今河北张北),俘获北元国公帖里密赤等59人。洪武十一年(1378),同西平侯沐英一起征讨西番洮州(今甘肃临潭东南)等处少数民族的叛乱,擒其首领三副使。翌年,
班师还朝,被封为永昌侯,食禄2500石,子孙世袭。洪武十四年(1381),以征南左副将军从颍川侯傅友德出征云南,在曲靖擒获北元平章达里麻,进而包围昆明,元梁王把匝剌瓦尔密投滇池自尽。旋又挥师西进,迭克大理、鹤庆、丽江、金齿、车里、平缅等地。“滇地悉平,玉功居多”(《明史·蓝玉传》),朱元璋下令增其岁禄500石,并册封其女为蜀王妃。蓝玉从此跨进了皇亲国戚的行列,备受朱元璋的器重。
洪武二十年(1387),以征虏左副将军从大将军冯胜出征纳哈出,驻师通州(今北京通州区)。闻知有支元军驻屯庆州(今内蒙古巴林左旗西北),蓝玉在大雪的掩护下,亲率轻骑袭破之,杀死北元平章果来,擒其子不兰溪以还。然后大军进至金山(在辽河北岸),在金山西侧扎营驻屯。由于此前朱元璋派遣纳哈出的旧属乃剌吾前往招抚,纳哈出见大军压境,遂亲率数百骑至蓝玉军营约降。蓝玉设盛宴款待,亲自为他敬酒。纳哈出一饮而尽,又斟酒回敬蓝玉,蓝玉却脱下自己身上的汉族服装,对他说:“请服此而后饮!”纳哈出认为这是对他的悔辱,拒不接受,蓝玉也不肯喝他敬的酒。双方争执不下,纳哈出把酒泼到地上,用蒙古语指示随行部下,准备脱身离去。在座的郑国公常茂,抽刀砍伤了纳哈出的臂膀。都督耿忠一看大事不妙,忙招呼身边的士卒,簇拥着纳哈出去见冯胜。纳哈出的部众纷纷溃散。冯胜“以礼遇纳哈出,复加慰谕,令耿忠与同寝食”(《明太祖实录》),并派人招抚其溃散的部众,然后下令班师。此役冯胜虽收降有功,但有人告发他“窃取虏骑”,“娶虏有丧之女”,加上指挥失当,班师途中丢失了殿后的都督濮英3000人马,被收夺大将军印。尽管蓝玉违反朱元璋“因俗而治”的民族政策。朱元璋还是“命玉行总兵官事,寻即军中拜玉为大将军,移屯蓟州”(《明史·蓝玉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