鸦片,在中国俗称“大烟”,这玩意儿其实就是一种用罂粟汁液经过熬制而成的具有麻醉功能的毒品。鸦片这东西在中国的名气实在是大得很,当然,它的名气大不仅仅因为它是危害不小的毒品,更重要的是因为这东西在中国近代史上引发过一场影响了中国历史进程的战争。
迄今为止,关于这场被大多数历史学家所普遍认定的为中国近代史开端的著名战争,我们所接受的信息实在可以用目不暇接、耳不暇闻来形容。但是,悖论也恰恰在此时产生。因为海量的信息有时不仅不会帮我们看清历史的真相,反倒很容易使我们越来越偏离事实。
具体到这场著名的以“鸦片”命名的战争而言,可能就有几个非常重要的问题,却一向被我们的史家有意无意地忽略了。比如,如果说鸦片战争真的是因为英国的鸦片贸易问题而引起的话,那么,为什么独独在中国会有一个所谓的“鸦片贸易”问题呢?
由此引出的一个更为尖锐的问题是,英国的东印度公司的确从中国的鸦片贸易中牟取了暴利,但是,为什么他们的鸦片贸易只朝向中国,而不是兼及欧洲大陆和美洲大陆呢?
要回答以上的问题,显而易见要搞清楚两种可能存在的情况。这即是英国商人向中国输入鸦片,说明在中国存在着这样一个鸦片需求市场。那么,这个庞大的鸦片需求市场,是由英国人一手制造的呢,还是在英国商人之前,在我们国家就已经存在了呢?
如果是前者的话,那么很显然,英国的鸦片商人不但要为鸦片贸易而承担责任,还必须承担起诱导中国人民吸毒的责任。但是如果是后者的话,那么我们在谴责英国商人贩运毒品的同时,就不得不发挥点“反求诸己”的精神,查找一下我们民族自身存在着的一些导致鸦片问题复杂化的症结了。
当然,事实往往就是这样残酷和不幸。因为历史呈现给我们的真相,正是后一种情况。这大约也可以部分解释,为什么在当时的世界上,只有中国以及周边几个地区存在着一个鸦片贸易问题。很显然,一是别的国家和地区根本不像我们这里的许多民众一样,已经养成了吸食鸦片的习惯;二是那些国家早就把鸦片看作是毒品,一直对其严格管理。
与这些国家相比起来,我们这个东方大国在对待鸦片的问题上,的确有着自己与众不同的独特国情。这不同就在于,中国虽然不是罂粟的原产地,吸食鸦片的发明权似乎也并不属于我们中国人,但是,当这种最初只是作为药材而引进的东西,在神州大地落地之后,很快就被大范围地滥用成一种普通的消费品,以至于在一段很长的时间内,在中国贩卖鸦片和消费鸦片都是被政府所默许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