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史记》记载,孝文帝执政不久,有司提出建议:“请立太子。”孝文帝却不同意,说:“楚王,我的叔父,年龄大,天下事阅历广,深明治理国家的道理。吴王,是我的哥哥,仁义有德行。淮南王,是我的弟弟,陪伴我,德行也很好。难道不可以预立他们为皇帝的接班人?诸侯王宗室中有许多功臣,多贤能而又有德行,如果‘选举’他们中的一个人陪伴我,以防止我不能到达终点,是国家的灵光,是天子的福份。现在不实行选举,而说必定是我的儿子,人们会说我忘记了贤能而有德的人,私于自己的儿子,这不是忧虑天下事,我不同意。”
这里“选举”二字第一次出现于《史记》,也第一次出现于中国皇帝之口。当然,孝文帝的选举范围很小,只限于自己的兄弟宗室之间,然而在当时他有这样的视角,就已经很不简单了。孝文帝的登台实际上就是陈平、周勃等人从刘邦众多的儿子中选出来的,他宽厚仁慈,心地善良。这一选择对了,人民得到很多好处。既然如此,为什么不能将这一做法延续下去?当然,他所说的“选举”还不知怎么选法:是若干当事者在一起简单地举手表决呢,还是几个人联名推举一个或几个,再行表决呢?是“差额选举”,还是“等额选举”?更不知哪些人有资格参加投票?
还没有等皇帝把他的“选举方案”拿出来,有司就用强大的传统力量把他的想法否定了。有司说:“立嗣必子”,这样的做法在中国历史上由来已久。古者殷、周有国,治安皆千余年,都是用的立嗣必子的方法。(注:从商武丁开始,逐渐确立了父死子继的制度。)在有司看来,兄弟之间接班,就要发生战争,国家就不久长;而立嗣为子,就没有问题了。有司完全没有理解孝文帝心中的选举意识,他的选举方法显然不同于早先的兄弟继承。接着,有司用汉朝的事实说服汉文帝:高帝亲率士大夫,平天下,建诸侯,只有帝皇是太祖。诸侯王及列侯受封国者,都是国祖。太祖及国祖,各有子孙继嗣,世世弗绝,这是天下的大义。高帝这样的设定已经安抚海内了。
孝文帝可以违背殷、周,但不可以违背先祖。他屈服了。
中国封建帝王立嗣必子,哪怕是三岁儿子当政,把国家搞得一塌糊涂落后无生机,也不能因为用了贤人,而丢了世代相传的一家江山。这是一条取舍方法,也是一条治理国家的唯一方法。中国的儿皇帝之多,是世界历史上是少见的。中国到了最后一个封建朝代的尾声,积贫积弱,割地求和,赔款求和,政治、经济、社会腐朽落后,黑暗到极点,在世界史上也是罕见的。其实,中国这种立嗣必子的继承方法,并没有少发生战争,自司马迁以后两千年的封建社会,真正统一没有战争的时间只有一千年,在另外的一千年里国家分裂,战争不断。社会在战争与统一的两种状态中往返。
如果当年孝文帝有胆量把他的“选举法”说出来,并加以完善,也许会使封建社会的民本政治得到发展。
可惜,孝文帝没有胆量说出并实施“选举法”,表明他不是一个雄才大略的皇帝,但他做过的好多事情在中国历史上是难能可贵的,在他当政的23年里,“会天下新去汤火,人民乐业,因其欲然,能不扰乱,故百姓遂安。”“宫室苑囿狗马服御无所增益”,对他所宠幸的夫人“全衣不得曳地,帏帐不得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
好人政权,仅仅是好人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