圣纪,阿拉伯语“茂鲁德节”的意译,是纪念伊斯兰教的创传人穆罕默德的诞辰和逝世的纪念日,与开斋节、宰牲节并称为伊斯兰教三大节日。相传,阿拉伯太阴历元年(象年)3月12日(公历571年4月21日)为伊斯兰教创始人穆罕默德诞生之日。伊斯兰历11年3月12日(公历632年6月8日)又是穆罕默德归真之日。每年此时,世界各地的穆斯林都会举行各种形式的纪念活动,来缅怀先知穆罕默德。
当年穆罕默德经常在自己的生日进行封斋,但现在回族穆斯林过圣纪节并不把斋,而是准备许多好吃的食品庆祝,讲述穆罕默德生前的事迹等。
据说穆罕默德生前阿拉伯人从没有纪念过他的生辰,在他逝世三百多年之后,法蒂玛王朝首先在埃及举行圣纪。12世纪时,伊拉克穆斯林在伊斯兰教历每年的3月12日庆祝。此后,庆祝活动逐渐扩展到其他国家,延续至今。
中国回族因散居在全国各地,依据各地风俗不同,因此对圣纪的称谓及其侧重点也不同。西北有些地方的回族过圣纪时往往侧重的是穆罕默德的逝世日,所以又称为“圣忌”、“圣祭”或“圣纪”。云南有些地方侧重纪念穆罕默德的诞辰,故又称“圣诞”;在四川等地的回族习惯把“圣忌”与“圣诞”两个纪念日合并举行,也成为“圣会”;新疆的回族把圣纪又称作“茂鲁德”,意为“穆圣诞辰”。回族穆斯林纪念先知穆罕默德主要有三方面的意图:感恩先知开创伊斯兰教的新纪元,把穆斯林引入真主嘉许的美德;学习先知的美德;企望末日得到先知的援助。
圣纪仪式有如下过程:
(1)首先阿訇、满拉诵读《古兰经》,诵读结束之后要举行“完经”仪式。
(2)集体“赞圣”(用阿拉伯语来诵念穆罕默德的丰功伟绩),一般要讲究声音洪亮、悦耳动听。
(3)在阿訇的引领下做讨白(忏悔)。
(4)请本坊或外坊德高望重的阿訇讲“卧尔兹”(一般时间30~60分钟不等,主要用汉语宣讲穆罕默德生平、功绩等,启迪回族群众不忘穆罕默德的教诲,做一个真正的穆斯林。这种圣纪日的宣教布道往往要比聚礼或会礼的宣教演说更为隆重)。
(5)仪式结束后,集体会餐。关于会餐的菜肴也是依据各地饮食习俗而定。清真寺都会炸油香、宰牛。西北等地的回族喜欢用大锅烩菜或是做“九碗”不同式样的菜肴,四川回族喜欢吃八宝饭、牛肉饭、炒牛肝,北京等地的回族通常吃肉粥,桂林的回族圣纪宴席讲究四菜一汤。
(6)会餐结束,由本坊主持人做“杜哇”,表明圣纪仪式结束。
作为一种社会的表达方式,仪式的程序显得尤其重要。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少不了要参加各式各样的仪式,却很少注意到一个重要的现象,这便是程序的权威性。在很大的程度上,仪式的权威性来自于程序性。只有按照人群认可和习惯接受的程序才算得上是仪式,如果程序任意被篡改或变动,仪式的庄严性就丧失殆尽。在圣纪这种仪式中,仪式的程序每一个环节同样是不可少的。英国著名的人类学家罗素在《宗教与科学》一书中谈到:“宗教将包括一套这样的程序,这些程序的效力则依赖于某种告诫的力量的意志,即通过祈求和赎罪的仪式寻求干涉的某种力量的意志。”在圣纪的仪式中“赞圣、念讨白、讲卧尔兹、接杜哇”这些程序都是祈求和赎罪的程序,通过这些必需的仪式程序,从而乞求安拉饶恕自己的罪过,庇护自身的平安。
圣纪不同于尔德节和古尔邦节。这两个节日必须在规定日期举行,但回族穆斯林举行的日子并不统一,既可以在三月十二日举行(穆罕默德的诞生和逝世日),也可以在三月的任何一天举行。甚至可以提前至二月或推后至年末。总之也是因各地情况而定。农村大多是在秋收后农闲时期举行,城镇一般在深秋或初冬时期举行,此时举行便于食物的储放,也利于回族群众借此节探亲访友。四川回族学者穆群森说:“四川回族的圣纪仪式分为两天,圣纪前一天晚上教民按照传统,拜后来清真寺赞圣干‘尔麦里’,以示怀念,这天晚上的菜肴以炒牛肝为最美味,人们把这叫做‘为圣祝寿’。第二天为正式仪式。”
甘肃、宁夏等地的回族圣纪前一夜赞圣,第二天举行圣纪仪式。青海回族圣纪仪式分为三天,第一天上午举行启经仪式,阿訇诵念《古兰经》,下午念《卯路提》经;第二天上午念“大赞”,下午念《卯路提》经;第三天念《冥沙勒》经。期间,穆斯林按自己的经济条件自愿送钱、米面、茯茶、牛羊等到清真寺,由寺中统一宰牛羊、炸油香,供来寺听经的、祝贺的人们食用。
中国回族圣纪活动的方式各地并不一致,各有特点,每年的规模也不同。有的地方是事先由教坊的回族群众捐乜贴,清真寺统一购买牛羊宰后请厨师制作菜肴,全教坊回族教民聚餐。在甘肃陇东地区及宁夏部分地区的圣纪清真寺负责操办菜肴,而油香、蒸馍、馓子等主食由本坊坊民承担,并自备餐桌餐具(现在多数由清真寺提供餐桌姐餐具),通常称为“支桌子”或“摆桌子”。家境比较殷实的坊民可在清真寺摆一张至数张桌子。有的坊民如没有经济能力,也可不承担“支桌子”的义务。小规模的清真寺过圣纪至少宰一头牛,中等规模的宰三五头牛,大规模的宰百十来头牛。所宴请的客人已经不局限于本坊、本地区,甚至要宴请各省的回族。当然,并不是所有的圣纪节都会大请宴客。在斋月举行圣纪仪式,就比较简单,因为斋月没法吃喝,坊民们在清真寺过完宗教仪式后,由本坊的清真寺宰一只或数只牛羊,并炸油香。大凡是来参加的人,走时清真寺都会给带两个油香,中间加几片牛肉或羊肉,回族人称为“包份子”。
圣纪在回族节日系统中是一个特别突出的节日,不像开斋节、古尔邦节那样每年都有一个固定的日子,而是一个固定的时段,并且举行圣纪仪式时,不需礼拜。因此坊内的男女老少都可以举家前来参加,不但是本坊民参加,清真寺还会邀请有关方面的领导及周边各坊清真寺前来参加。形成了“以坊为主”、“家寺一体”、“坊坊一体”、“坊官一体”的复合型格局。人类学家贝尔提出关于仪式的中心/地方的二元关系。就时间和空间的关系来说,圣纪仪式是一个特殊的事件。以“事件”作为一个中心轴来看,圣纪仪式的主办者(寺管会主任)和主办方(清真寺)自然成为事件的“中心角色”,即本坊通过它凝聚各种社会关系,这种社会关系由个体(本坊坊民)、团体(以家为主的坊民)、群体(他坊的清真寺及坊民)到社会(官方领导及他族群众),并实现各种社会关系在同一个活动和事件(圣纪节)中的交流。
一般仪式由确定的民族或族群所认同与认可,在许多仪式举行时,仪式所属的族群或人群会划分出“我们/他们”的“边界”,其他民族、族群、村落的人在仪式进行时均会受到严格限制。但回族的圣纪仪式打破了这种限制,来参加圣纪仪式的可以有他族,而且前来参加的他族在仪式中不但不会受到严格限制,而且在整个仪式中受到嘉宾的待遇。仪式的运作有赖于仪式的社会构成。社会由不同的等级所组成,这是一个基本的社会事实。仪式(尽管有些仪式对社会等级和社会性别有各种不同的限制和规定,但它并不妨碍仪式参加者所属不同的社会等级的身份构成)也自然要汇集各个等级的人或代表。
如圣纪仪式中的参加者有乞丐、坊民、各坊清真寺的代表、企业家及地方领导。从某种意义上说,仪式中虽然包含着明显的“权力话语”,如圣纪中一般主持的人是寺管会主任,在如圣纪仪式中讲“卧尔兹”的是有声望和“尔领”的本坊或他坊的阿訇。仪式也有助于凸显权力和权威,而这些权利和权威———无论是有形的还是无形的,都使仪式烙上了“主控叙事”(master narrative)特征,但这种权力的掌控经常是无形的,对于每一个参加仪式的人而言,那些社会身份、社会特权在那一个特定时段中黯然失色。
如圣纪仪式中无论是乞丐或是地方领导,无论在其他时间身份如何,但在圣纪的宗教仪式中是人人平等的,不会因为你是乞丐不让你接“杜哇”,或者因为你是官员而在宗教仪式中凸显你的地位。在圣纪的宗教仪式中,所有参加仪式的人都拥有平等的权利。由此可见,回族的圣纪仪式在民族、族群中的发展所起的作用非常重要,非其他形式可以比拟。对外,它是一面旗帜、一种号召;对内,它是一条纽带、一种标准、一个传统。它在联系、传承、控制社会中的各种不同的人际关系方面具有其他形式无可替代的纽带联结与均衡和谐的作用。
回族穆斯林习惯于把二者合起来称为“圣纪”,在清真寺或自己家中请阿訇诵读《古兰经》、赞圣、干“尔麦里”,以表示对先知穆罕默德的纪念。但是,宁夏回族穆斯林举行圣纪活动时,实际并不都是在伊斯兰历的3月12日,而是以不超出3月份为准,在伊斯兰历3月初至3月底不同日子举行都可。
在过圣纪之前,各清真寺的阿訇都要向坊民宣讲过圣纪的意义,做动员工作。一般情况下回族穆斯林群众自愿施敬牛羊肉、粮油和钱财等物品。在过圣纪的这一天,坊民都要聚集到清真寺听阿訇诵读《古兰经》、赞圣、讲卧尔兹等,接受教诲,进行自我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