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春日,陇南各行各业歇工停市,大设祭坛,隆重祭祀,热烈祝贺人赖牛之劳作而五谷丰登、六畜兴旺、升息充盈、吉祥如意。透过迎春会,人们对牛投以敬重的感念之情!
“迎春”是旱田农耕文化的历史积淀。表现的是远古拓荒时期,在秦岭山地,氐、羌民族驯服野牛,稼耕农田的生产历程。这也是耕牛劳役耕田的纪念日。
迎春的习俗最早出现于周朝。立春的一天,皇帝率领宫廷文武官员,到京郊设坛祭祀,表示迎春、敬春。汉代文武百官须跟随皇帝着青衣到郊外陪祭,皇帝还亲自扶犁耕田。到魏晋南北朝,因为有了“打春牛”的习俗,迎春的仪式便改在立春前一天进行。并塑制泥牛,在立春的早晨,天子命将泥牛置于京郊田野,手执象征五谷丰登的五彩棍,抽打泥牛。百姓抢拾碎片,将牛蹄置放田中,可使农桑丰收;将泥牛残片带到家中,可避邪化凶,甚至可以当医药,疗治百病。
清代至民国,两当县盛行迎春会。每年春节期间,官府号召,百姓参加,于农历立春日举行隆重的迎春会。事前县府用彩色纸扎糊一个雄健的“春牛”和一个淳朴农民模样的“忙儿”。“春牛”比真牛稍小点,颜色有青、黄、赤、白等色,但必须按当年年历书上记载的颜色制作。“忙儿”一般系童子像,间也有中年像和老年像。有一年头戴草帽,足蹬麻鞋;有一年穿一只鞋,光一只脚,一只鞋挂在腰间;有一年全是赤脚,手执牛鞭,跟从牛后。按立春时辰,知县正衣峨冠,肃立牛前,面对“春牛”和“忙儿”明烛焚香,顶礼膜拜。之后,手执牛鞭,朝“春牛”抽打三鞭。此时鞭炮轰鸣,鼓乐交加,观众前拥后挤。抢抓牛身上的彩花纸片,带回家去,给孩子用花布裹成小“春牛”,缝在孩子肩上,表示春到人间。戴上“春牛”,避瘟祛邪,一年到头吉祥如意。
打罢“春牛”,知县还要使牛犁地。在迎春场外知县亲自扶犁赶牛,犁地三回,寓意春耕开始,鼓励农民勿违农时,精耕细作,适时下种,预兆丰年和国泰民安。
在立春日,各行各业,城郭农村,装扮高抬社火,到县府门前会合。知县坐八抬大轿,衙内务司室,各部门头目,到场祝贺。一人骑马,众卒随从,由县府组织,列队游街。之后,到东关外迎春场。事前搭有彩棚,由“春官”(身穿花袍,头戴乌纱帽)说春,词语均系祝愿当年吉祥平安、福寿双全、六畜兴旺和五谷丰登之词。知县和随从人员、社火演员都头插彩纸制作的“迎春花”,农民走在社火行列的最前头,扮演着一对农民夫妇,赶牛种地。一对大黄牛,牛角上扎红挂彩;丈夫身担犁套,妻子手提饭罐,扭扭捏捏,象征七十二行庄稼为王。随后是各行业的社火有“刘海撒金钱”、“张飞卖肉”、“福禄寿三星下凡”、“鹊桥双渡”等套数。这天乡下人大都到城里看热闹,人山人海,全城鼎沸,直至午后未时结束。知县对社火队还分别给予招待和嘉奖。这种迎春、敬春的农俗,一直沿袭到民国十六年(1927年),当时一位叫陈敬祖的县长,未悉出于何意,把数千年官民同倡的迎春敬耕文化活动骤然取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