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鞠”是一种皮球。“蹴鞠”为用足去踢球,是古代清明节时人们喜爱的一种游戏活动。据记载,相传此活动为黄帝发明,门的是用来训练武士。
“鞠”在战国时代就已开始流行。那时的鞠“以皮为之,中实以毛”。唐代用动物的膀胱作为球胆,里面充气,增加了球的弹性,可拳打脚踢。
大约在汉代已有蹴鞠的专著《蹴鞠经》。唐宋时还出现蹴鞠的专门组织球会“圆社”。杜甫“十年蹴鞠将雏运,万里秋千习俗同”的涛句说明在唐朝时,清明蹴鞠已经十分兴盛。
唐人仲无颜在《气球赋》中描写了当时足球赛的情景“寒食景妍,交争竞逐,驰突喧闹,或略地以丸走,乍陵空似月圆”,当时的球赛有两人对踢的“白打”形式,即以踢的花样和次数多少决定胜负;亦有三人踢的“官场”。到了宋代,开始使用球门,同时有裁判员评判胜负,可认为是现代足球的前身。
蹴鞠不仅在民间在宫内亦十分流行。韦庄在《长安清明》中说:“内宫初赐清明火,上相闲分白打钱”。王建在《宫词》中亦说:“殿前铺设两边楼,寒食宫人步打球”。
韦应物《寒食后北楼作》中“遥闻击鼓声,蹴鞠军中乐”的诗句,说明除了民间和宫廷,军队中亦开展踢球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