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风险的分类,大体上同实体风险相同,在互联网金融中,也存在与交易相关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那么互联网金融风险该如何消化呢?
由于网商主要是以居间身份撮合交易,扮演渠道和交易平台或通道的角色,所以交易中的信用风险、操作风险和市场风险的消化缓释都由交易双方按实体风险的原则处理和承担,但网络金融最突出的风险是网络自身的技术漏洞和操作人员的道德风险,以及因信息不对称和不真实性诱发的交易风险。
对网络技术风险,应建立赔偿制度,从事网络金融业务的网络公司应该设立赔偿基金,计入自身的风险成本。
对网络操作人员道德失控造成客户损失的,网络公司亦应先行赔付,再进行民事责任追索。
对信息失全失真而造成客户损失的,网络公司应按风险责任承担赔付义务。因此,网络公司应仿效金融机构对全部金融交易提取一定比率的赔付准备,并计入其风险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