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越来越多的“文革”或反“右”时期的受难者、幸存者开始在自己的有生之年撰写各种形式的文字(包括回忆录、访谈、口述史等等),记录自己所亲历的那个荒唐岁月。其中特别值得注意的一部分内容,是对自己“文革”时期所犯过失的忏悔和反思。这些作品的书写者常常有双重身份,既是一个灾难的承受者,不同程度上也是别人灾难的制造者,因此他们的见证也是对自己过失的见证。这是特殊意义上的“见证文学”:见证自己的污点言行,以便重获做人的尊严。卢弘在《我的一件亏心事》中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
陈英,一个四十年代初就参加了抗日的杰出女性,因向领导如实地交待自己被国民党俘虏的经过,被定为自首变节,开除党籍。反“右”期间她就导提意见,被打成“右”派,从此沦为“贱民”。“文革”一来,她又被打成叛徒,“组织”迫使其丈夫与她离婚。在百般无奈之际,她到北京向自身难保的卢弘求援。卢弘在文中讲述了自己对这位曾经亲如手足的难友从同情到厌恶,从亲近到逃避的变化过程。30多年后,作者依然无法逃避良知的叩问——
我国有句谚语:“为人不做亏心事,半夜不怕鬼敲门。”我却不能坦然地这么说。因为我做过亏心事,并且关乎一条人命!
她是我的一个女战友,一个也曾年轻又才貌双全的好大姐,与我亲密得如同一对非血缘的姐弟。然而,我在她最需要帮助和救援时,却切断了与她的一切联系,致使她如今是死(按照当时情况,这几乎是必然的)是活(若还在世她已过80高龄了),我都概不知情。
我的记忆琴弦一旦触碰到她,就会如山呼海啸、天崩地裂似地震撼着我,冲击着我,使我永难安宁…… [1]
《炎黄春秋》有一个专栏,叫“忏悔录”。那里的刊载的都是反省的文字。有一篇文章是马波(老鬼)写的,文章写到“文革”初,他偷看同学宋尔仁的日记并把它交给“组织”这件事。作者坦诚地写道:“我交了他的日记本对他的杀伤是巨大的,影响了他一生的命运。这是我这辈子干的最缺德的事。我对不起宋尔仁。”[2]1967年8月5日在北京粮食学校的武斗中打死了同学的王冀豫,在四十四年后这样告诉自己:“灵魂深处总有些东西根深蒂固,冥顽不化,但理性还是反复清晰地告诉我:‘你是罪人!’一个性相近,习相远的人世间,为什么盛产那么多仇恨?忏悔是不够的,也许这一切需要几代人的反省。”[3] 当年的人大学生,现在的高校教授赵遐秋为自己当年跟风整人,使同学邢志恒自杀而懊悔。[4] 韦君宜写到自己在反“右”时服从“组织”安排撰文批判黄秋耘而悔恨终生。[5]
这种忏悔意识和对自己的无情解剖,是思痛文学中最具有道德力量和情感震撼力的部分(尽管总体而言愿意做这样的忏悔和反省的人还很少)。因为这是一种特殊的见证,即通过当事人自己在“文革”时期被迫做出的污点言行,来见证这个“文革”的非人性。“文革”的一个主要特点之一,就是系统地、体制性、全面地剥夺人的尊严和尊严(包括消费的自由、娱乐的自由、私人领域的自由等),它是一场与普遍意义上的人、而不是与数量有限的政治异见分子为敌的浩劫。“文革”时期实际上不存在真正的“政敌”,那些所谓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哪一个是真正与共产党为敌的政治异见分子?他们恐怕做梦都没有想过要推翻共产党的领导,建立另一个政党。正如北岛在献给遇罗克的诗《宣告》中说的:“我不是英雄/在没有英雄的年代里/我只想做一个人”。“文革”时期很多人面临的其实是这样的选择:要么有尊严地死,要么没有尊严地活。毋庸讳言,大部分知识分子选择的是后者。因此,揭露自己的污点言行,也就是揭露邪恶的制度。所谓“忏悔是不够的”意思正在这里:要把忏悔升华到理性的对于制度的反思。
特别值得指出的是,“文革”时期留下的知识分子的大量污点言行,最能反应“文革”不同于其他国家的人道灾难的特殊性:“灵魂深处闹革命”。灵魂深处如何闹革命?答曰:没完没了的思想检讨,向党交心。其结果是大量检讨书的产生。检讨书是“文革”时期出现的重要文化现象(其源头当然可以追溯得更早)。中国式极“左”政治对思想改造的重要性怀有极大的迷信,它特别看重所谓“精神”力量。这或许是“文革”极权主义与法西斯主义、斯大林主义的重要区别。纳粹对改造犹太人思想不感兴趣,所以直接进行肉体灭绝;斯大林对的大清洗也大体如此。只有“文革”对折磨人的精神世界怀有变态的兴趣,乐此不疲。沙叶新先生在题为《“检讨”文化》的一篇文章中说过:“在中国,凡是在那风雨如晦、万马齐喑的年代生活过的人,他很可能从没受过表扬,但不太可能没做过检讨;他也很可能从没写过情书,但不太可能没写过检讨书。连刘少奇、周恩来这样的开国元勋都做过检讨,连邓小平、陈云这样的辅弼重臣都写过检讨书,你敢说你没有?上自国家主席、政府总理,中及公务人员、知识分子,上至工农大众、普通百姓,更别说‘地富反坏’、‘牛鬼蛇神’了;无论你是垂死的老者,还是天真的儿童,只要你被认为有错,便不容你申辩,真理始终掌握在有权说你错的领导和自认永远对的领袖手中,自己只得低头认罪,深刻检讨……”[6]
张中晓在论及毛泽东时代的精神批判的时候指出:“对待异端,宗教裁判所的方法是消灭它,而现代的方法是证明其系异端;宗教裁判所对待异教徒的手段是火刑,而现代只是使他沉默,或者直到他讲出违反他本心的话。”[7]其中“讲出违反他本心的话”这点最值得注意,在这种违反本心的话中,主要就是自己糟践自己的话,就是大量违心的检讨和检查,大量污点言论。对此,钱理群概括道:“毛泽东思想专政的最大特点,是他最擅长的精神统治手段。”[8]
郭小川文集中有一集名为《检讨书——诗人郭小川在政治运动中的另类文字》。编者、郭小川的女儿郭晓惠在“前言”中写到自己发现父亲的这些手稿时候的感受:
这些发现给我和我的家人带来的感受是复杂的,那么多惊惧的忏悔,那么多执着而无力的辩白,那么多载负着良知重压的违心之言。……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文字“作品”啊,看着它们,我心里一会儿发酸,一会儿发疼,一会儿又像灌了铅似的沉重。
这就是检查——一种令人进行精神自戕的语言酷刑!从那个年代过来的人,睡多少没有这样的经历呢?……父亲是那样一个真诚、善良的人,他也是有着强烈的内心尊严的!可以一次又一次,一拨又一拨的检查交代,几乎把他的尊严统统埋葬了。……面对着这无数张一字一格认真写就的稿纸,再看父亲晚年的照片,我无法想象,这样的“语言酷刑”对一个人精神上的伤害究竟有多深。
在如何处理这些“检讨书”的问题上,我们是有过踌躇的。公开披露,似乎有损父亲在人们心目中的形象,况且这又是那么一段不堪回首的痛史,有什么必要再拿出来聒噪今天这一片笙歌呢?可是正因为是痛史,所以更不应该被遗忘。这样一种记忆,对生者是有特殊教益的。
父亲的这些检讨书,从内容上看有一个从主动辩解,到违心承认,再到自我糟践的过程。为了解脱过关,不得不一步步扭曲并放弃自己的人格立场。从这个过程中,我们可以清楚看到,一个人的精神是怎样在这种“语言酷刑”的拷讯下,一点一点被击垮的。[9]
郭小川的检讨书是他的女儿在作者死后为他编的,非常相似的是,徐干生的《复归的素人》中的检讨书、交代日记等,也是他的儿子徐贲在父亲去世后为他编的。郭晓惠所说的“精神自戕”、“语言酷刑”在徐贲笔下被表述为“诛心的检讨”:“诛心”正体现了“文革”最为反人性的一面:它不仅让别人侮辱你,还让你自己侮辱你自己,让你自己糟践自己,践踏自己的尊严。让你被迫与一个你厌恶的自己为伍,让你被迫做违心的自我贬低、自我忏悔,检查自己莫须有的“罪行”。[10]这就是所谓“精神自戕。”沙叶新写道:“检讨是精神的酷刑、灵魂的暗杀、思想的强奸、人格的蹂躏,它剥夺你的尊严,妖魔你的心灵,让你自虐、让你自污,让你自惭形秽,让你自甘羞辱,让你精神自焚,让你灵魂自缢,让你自己打自己的耳光,让你自己唾自己的面孔,让你觉得你是世界上最最丑陋、最最卑下、最最错误、最最必需改造的人!这样的检讨是最让人痛苦的,大诗人聂绀驽有两句名诗:‘文章信口雌黄易,思想锥心坦白难。’说的就是检讨时内心巨大的痛苦。” [11]
郭晓惠和徐贲都是在高度的责任心驱使下不怕“玷污”父亲的名声这样做的,这种理性、责任心和勇气值得敬佩。一个人在特殊环境下被迫做了自我贬低、自我侮辱的忏悔、检查、交代,违心地检举揭发了别人,这是可以得到谅解、甚至值得同情的,我们不能苛责他们。问题是:时过境迁之后,你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这些不光彩文字?如同郭晓惠所言,检讨、交代、揭发、检举,通过百分之百“真诚”的口吻说着百分之百的虚假谎言,等等,作为“文革”时期的制度性强迫与侮辱形式,很多知识分子肯定都做过。甚至可以说,“文革”之所以是“文革”,就是因为它强迫制造了大量这样的污点言行。但是除了极少数知识分子之外,大家至今都还装聋作哑,讳莫如深,好像根本没有发生过这一切。 我敢肯定,这些人不可能重获自己的尊严,亦即制度强制一个人通过自己污点言行而被剥夺的尊严。社会的原谅、他人的同情,大众普遍的遗忘,都不能替他找回自己曾经失去的尊严,因为这尊严毕竟是通过他自己的言行丧失的(即使在强迫的情况下)。这一点,就算别人不知道,你自己却知道。这个既是受害者又是施害者的人,必须通过一种特殊的作见证行为,即为自己那些丧失尊严的言行作见证,自己把自己放在自己设立(而不是他人设立的)的审判席上,才能找回自己的尊严。找回这个尊严的最好方法,或者可以说是唯一方法,就是真实地暴露自己是如何被迫失去尊严的,是如何在非人性的制度面前被迫屈服的。
如何能够做到这点?什么力量推动一个人在没有他人威逼、甚至没有他人知晓的情况下主动暴露自己的污点言行?是什么力量促使当事人在缺乏自我反思的文化传统的社会主动站出来“自爆家丑”? 公开自己感到羞愧的事情?这样做到底是为了什么,又有怎样的意义和价值?
在我看来,《复归的素人》要回答的正是这个问题。我相信,徐干生一直保留着自己的检讨、交代、揭发检举文字,并不只是出于对社会、国家、民族的责任感,而是为了给自己一个交代,也就是说,他不愿意和一个不敢面对、不敢公开自己过去之污点言行的那个“我”为伴,因为这个“我”是徐干生厌恶的、不愿与之为伍的“我”,是“文革”极“左”政治强加于他的我(尽管通过自我贬低的方式),即使没有任何一个人知道曾经有这样的一个“我”,但他徐干生自己知道。这就是徐干生了不起的地方:他必须公开这个“我”,从而告别这个“我”!任何不敢直面这个“我”、公开这个“我”的人,都仍然生活在这个被极“左”政治扭曲的“我”的控制之下,都不可能重获尊严。
这与编者徐贲给出的解释是吻合的:“我父亲以他的‘文革’日记和检讨参与了对中国社会公共语言的败坏。他在复归为一个素人之后,对此是有自我反省的。他这样做,不是因为他觉得自己能就此改变这种久已被污染的语言,而是因为使用不洁的语言,与他个人的做人原则不符。”[12] 所谓“与他个人的做人原则不符”不就是自己不能和自己交代吗?这个所谓“做人原则”,不是一种外加的行为规范,也不是社会上流行的习俗,而是一种自己设立的、对自己负责、对自己的行为进行监督的内在戒律。在一个依然缺少自我反思和忏悔传统,人人争相隐瞒自己的污点言行,大众对此也习以为常的社会,一个仍然有大量的假话在玷污我们的语言的社会,通过反思和检讨自己以前的不洁语言来回归语言的纯洁性,这种行为不可能是因为外在社会环境所致,它只能源自个人的良知。据阿伦特的理解,这良知就是一个人“不能忍受自己和自己不一致。”在《奴性平议》一文中,徐干生这样写道:“要从奴性复归人性,我们已经等不及让社会学家慢慢地来给我们开出奇效的药方。在我们等待药方的时候,
不妨自己身体力行,先做起来,做一个能够摆脱奴性的人,以限制这一疾病的蔓延。”[13] 在我看来,把用不洁语言书写的悔过书和检讨书公开发表,这个“先做起来”的行为就是向告别奴性迈出了一大步。
当然,我说这种行为的动因是个人的,并不是说它不具备社会公共意义。这种公共意义是一种阿伦特说的榜样意义:虽然整个文化和社会仍然没有建立起鼓励人们见证自己污点言行的机制,虽然绝大多数知识分子仍然没有勇气通过暴露那个曾经不光彩的“我”进而彻底告别这个“我”,郭小川、徐干生等人的见证行为也不能得到周围环境的支持,但他们的见证行为却依然像一道闪电照亮了沉睡的黑暗,让我们意识到:在一个社会规范败坏,人们不能通过遵循现存规则保证自己行为的德性的特殊年代,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
[本文系首都师范大学文化研究院2013年度重大项目“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与大众文化价值观研究”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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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卢弘:《我的一件亏心事》,载《记忆》(网络杂志),2010年第9期。
[2]马波:《我告发了同学宋尔仁》,载《炎黄春秋》2009第9期。
[3]王冀豫:《背负杀人的罪责》,载《炎黄春秋》2010年第5期。
[4] 赵遐秋《跟风整人的懊悔》,载《炎黄春秋》2009年第8期。
[5] 韦君宜:《思痛录》,文化艺术出版社,2003年,第42页。
[6] 沙叶新《“检讨”文化》,见余开伟主编《忏悔还是不忏悔》,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版,第62页。
[7] 张中晓《无梦楼全集》武汉出版社,2006年,121页。
[8] 钱理群《毛泽东时代和后毛泽东时代》,(台北)聯經,2012年1月,第328-329页。
[9] 郭小川著,郭晓惠编:《检讨书——诗人郭小川在政治运动中的另类文字》,工人出版社2001年版,第1-2页。
[10] 徐干生著,徐贲编:《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第30页。
[11] 沙叶新《“检讨”文化》,见余开伟主编《忏悔还是不忏悔》,中国工人出版社2004年版,第62页。
[12] 徐干生著,徐贲编:《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新星出版社2010年版,第31页。
[13] 徐干生著,徐贲编:《复归的素人——文字中的人生》,新星出版社,2010年,第20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