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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颐:三十年前如此“批邓”

  

  1949年后,“流行音乐”渐被禁止,在1956年的“早春天气”中略有“回潮”,但随后在1958年的“批判黄色音乐”运动中即被完全禁止、彻底扫荡。在“文革”中,唱、听流行歌曲更是罪可入狱,流行音乐完全绝迹。然而1979年随着国门初启,中国的大街小巷突然响起暌违已久的流行音乐。“流行”的再次流行,当然得益于“初春”的政治气候,在相当程度上,还得益于盒式录音机这种“新技术”的引进,大量“水货”录音机和港台流行音乐磁带如潮水般涌入,进入千家万户,翻录成为家常便饭,实难禁止。

  对流行音乐,当时的意识形态主管视为洪水猛兽,认为是“自由化”在音乐领域最重要的表现,一定要禁而后快.

  三、四十年代甚为“流行”、此时因邓丽君演唱而重新流行的《何日君再来》成为大批判的首选靶标:“不是一首爱情歌曲,而是一首调情歌曲;不是艺术歌曲,而是商业歌曲,是有钱的舞客和卖笑的舞女的关系,是舞场中舞女劝客人唱酒时唱的。”“每个‘今宵’向不同的男人低唱‘何日君现来’,哪里有什么爱情呢?”“它是三十年代产生的黄色歌曲”(南咏:《还历史本来面目》,《人民音乐》1980年第9期)而批判者更加强调的是,它产生于抗战全面爆发的1937年,这种“软绵绵的在技巧上经过精心处理的‘探戈’节奏的曲调”也是“这首歌后来在沦陷区被敌伪赏识、利用、推广,当做毒化人民意识的一剂鸦片的原因。”(应国靖:《也谈〈何日君再来〉问世经过》,《人民音乐》1980年第9期)“在烽火连天的全民抗战中,确实是‘一边是严肃地工作,一边是荒淫无耻’,《何日君再来》是与前者格格不入,却迎合后者的需要,它是腐蚀人们斗志的,这正是它能在沦陷区畅行无阻的根本原因。”(张魁堂:《一段历史》,《人民音乐》1980年第11期)当时各单位、学校还传达明确“禁听”邓丽君的有关文件,要求有邓丽君磁带者将磁带上交或自己消磁,有的大学还抽查学生磁带。但在公开出版物上,开始还是不点名批判,将其称为“D味”,从一篇为电影《小花》和电视片《哈尔滨之夏》的插曲辩护的文章中即可看出:“电影《小花》的插曲,电视片《哈尔滨之夏》的插曲,电台播送的每周一歌《丁香花说我爱你》等反映很不一样。有人说是‘新颖的,社会主义的抒情歌曲’,或‘健康的抒情歌曲’;有的则认为是‘D味的仿制品’!”“怎么办?有位性情耿直,责任感很强的领导同志早已发表了口头意见(因未见成文,故无法引证准确的原话):‘近年来由于我们采取了对外开放的政策,国外的先进技术、对我们有益的经验进来了;不可避免地,资本主义的腐朽文化也传入了我们的园地。’‘D味的歌曲就是黄色歌曲,就是靡靡之音,是我们三十年代就批评过的东西。’另一位同志说:‘要保卫我们社会主义音乐生活的纯洁性。’以上两段话我认为都是对的。但什么是‘社会主义音乐生活’?如何‘保卫’其‘纯洁性’?在探讨当前音乐生活中出现的这些现象的时候,如何使我们群众音乐生活的合理要求得到应有的满足?社会主义的抒情歌曲(从作品到演唱艺术)如何与黄色歌曲划清界线?这才是全部课题。”“对已经写出,唱出而又在群众中流传的新的抒情歌曲务请慎重鉴别,不要轻易戴上什么‘D味’的黄帽子。”(程云:《时代·社会·生活·音乐》,《人民音乐》1980年第3期,第13页)

  李谷一的《乡恋》,引起的批判最为激烈。 “1980年初的一天上午,在中国社会科学院的礼堂里,一位主管意识形态的高级官员,最先点了《乡恋》的名,说大陆现在有个‘李丽君’。”

  “李丽君”就是最严重的“罪名”,足见当时有关部门视邓丽君为何等可怕的洪水猛兽。虽然邓丽君被批被禁,但民众就是喜欢听她的歌。最后,她的歌曲不得不“解禁”。其实,很多时候,民众往往比管理者更有常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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