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学校的师德考核采用“打分式”。学校集合全体教师,每人发放一张“打分表”,包括“姓名、师德表现、工作表现、工作效果、总评”五项。考核采用百分制,教师参照“师德表现、工作表现、工作效果”三项,在总评一栏为每位教师打分,学校据此划分教师的师德等级。
考核结果公布后,老师们“大跌眼镜”。大部分学校领导或中层干部、教研组长的成绩排名靠前。达到“优秀”标准的名单里,没有一位班主任或普通教师。其中,一位生物教师,工作兢兢业业,教育教学成绩优异,曾被县市教育部门树立为先进典型,2019年被评为“师德标兵”。但是在“打分式”的师德考核中,该教师被排在了后几位。
之所以出现这种现象,是因为教师在“打分”时可能存在以下几种心理:
一是“老好人”心理。部分教师害怕得罪人,给所有人都打满分。无差别的满分,既不能激励先进,也不能鞭策后进。
二是“邻近”心理。在考核打分时,有的教师担心周围人的目光。尽管领导反复强调独立完成打分表,但为了不得罪周围人,他们不管好坏,违心给周围人打高分。至于其他人,由于“优秀”名额有限,分数只能被压低。
三是“同伙人”心理。有的教师先将最高分给办公室同事,剩余的“优秀”名额再分配给学校领导或与自己关系最好的人。
四是“怕领导”心理。少数教师担心领导在统计成绩时会认出自己的笔迹,打分时先将学校领导和直接领导打成最高分,剩下的“优秀”指标再分配给其他人。
“考核靠打分,评优靠投票”,这是许多学校管理者常用的评价方式,看似充分发扬民主,体现群众意志,实则很容易受到人情影响,不仅不能保证客观公正,还会打击大部分教师的积极性,甚至会造成教师拉帮结派、互相猜疑,影响正常的人际关系。
评价教师的师德,要以事实为依据,可采用积分法,从敬业爱岗、热爱学生、严谨治学、为人师表等方面综合考察:
借鉴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用的“档案袋评价法”,为每位教师建立师德档案;学校划定师德表现的底线分数,在此基础上,根据教师的实际表现,按照标准进行量化积分;定期在全体教师中公示积分结果,接受教师的置疑;对于与事实不符或者有严重违反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教师,实行一票否决。
此外,在考核教师师德表现时,学校不应该受到指标限制,凡是达到标准者都应当定为“优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