倭寇是明代的大祸患,对人民生命财产、生产事业、海防、交通都带来巨大损失,经数十年才平定。历来人们都认为御倭战争及其将领是值得赞颂的,但是近年来有人提出这是传统的旧看法了。他们则从明代海外贸易的发展和海禁政策的弊端来探讨倭寇问题,认为倭寇具有“反海禁”的性质,镇压倭寇是“历史的悲剧”。倭寇首犯之一王直则是“明代视野最广泛、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之一,而戚继光等爱国名将是“朱厚熜的爪牙”。提出了要重新评价倭寇问题。(注:参见陈抗生《嘉靖‘倭寇’探实》,《江汉论坛》1980年第3期。林仁川《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与倭寇》,《中国史研究》1980年第4期。)这些新看法确是值得研讨。
一
关于嘉靖朝倭患加剧的原因,历来看法有二:1.认为是罢市舶、严海禁所造成的。如唐顺之说:“倭寇之患起于市舶不开”。唐枢说:“海禁愈严,贼伙愈盛。”(注:道光《福建通志》卷270;唐枢:《复胡梅林论处王直》,《明经世文编》卷270。)陈抗生同志说倭寇“完全是朱明王朝逼出来的。”2.认为虽与海禁政策有一定的关联,但主要还是由中日双方的政治经济诸因素所造成的。如徐光启说:“厉禁之后,又负其资而不偿,于是倭舡至而索负,且复求通,奸商竟不偿,复以危言撼官府,倭人乏食,亦辄虏掠。”(注:徐光启《海防迂说》,《明经世文编》卷491。)即是说由于奸商借口海禁故意拖欠日商货款,造成日商以海盗方式进行掠夺。
倭寇在明初就骚扰过我国,对策是剿抚兼施,只因为当时国势强大,海防巩固,倭寇未酿成全国性的祸患。洪武年间,大将汤和致仕凤阳,朱元璋特地请他出来巡视海防。在汤和的指挥下,从山东莱州至浙江筑了五十九个城池,征戍兵58700名守卫海防。洪武20年置浙东、西防倭卫所,倭寇的抢掠无法得逞。永乐2年定十年一贡,船止二艘,人止二百,给勘合,建立了中日正常的贸易关系。日本为了维卫两国外交、经济关系,绥靖海上交通,对倭寇进行剿捕。永乐2年日献倭二十人,8年日王道义曾“献所获海寇”。17年明都督刘荣歼倭742名,生擒857名,从此倭不敢侵辽东。但是到了正统(1436-1449)以后,散股倭寇借朝贡贸易为名,伺机抢掠,破坏甚大,只因当时日本尚有一个统一的政权进行干预,未成大患。那末为什么到了嘉靖朝会酿成大患?这就必须从中日双方政治、经济、军事诸方面去寻找原因了。
先从明朝方面说起:
1.“罢市舶”的错误政策。
市舶不应罢,“当罢者市舶内臣,非市舶也。……市舶罢,而利权在下,奸豪外交内詗,海上无宁日矣。”(注:谷应泰《明史记事本末》卷55。)嘉靖2年“争贡之役”发生,当政者以为“倭寇起于市舶,遂罢之。”援引祖宗“片板不许下海”的法度,实行海禁,殊不知嘉靖时中日国情已起变化。这是政策的失误,当政者应负很大责任的。
2.世宗昏庸,严嵩专权,政治黑暗。
世宗朱厚熜是一个有名的昏君,一生沉醉于斋醮之中。从嘉靖21年宫婢之变后,退居西苑永寿宫,二十多年不上朝视政,遂使“营造繁兴,府藏告匮,百余年富庶,治平之业,因以渐替。”(注:《明史》卷18《世宗纪》。)大奸臣严嵩专权,横行无道,昏暗已极。严嵩“凡文武迁擢,不论可否,但衡金之多寡而畀之。”(注:《明史》卷209《杨继盛传》。)于是“文武将吏,争输货其门,颠倒功罪,牵制兵机,纪律大乖,将吏人人解体,征兵半天下,贼寇愈炽。”(注:《明史》卷308《严嵩传》。)文臣武将惨遭杀戮,直接或间接被杀的就有:曾铣、夏言、杨继盛、沈鍊、王抒、李天宠、张经、丁汝夔、朱纨(被迫自杀)等。当时局势是:“军士嗷嗷待哺,救死不瞻,敌至闭城,任其得利而去。嵩为元辅,匿不以闻。……所谓豺狼当道,安问狐狸?!此其坏边防之罪。”(注:董传策《论严嵩默君误国疏》,《明臣奏议》卷26。)结果“士卒失所,百姓流离,毒偏海内”。(注:《明纪》卷34。)他重用义子赵文华,“至浙,{K23A75.JPG}轹官吏,公私告扰,益无宁日。”(注:《明史》卷18《世宗纪》。)“世宗威柄自操,用重典以绳臣下,而弄权者借以行其私,……而武备隳矣。”(注:《明史》卷204《王忬传》。)
3.海防弛废,卫所虚空,将士怕死。
明代军制每卫有兵员5600名,现在都是额空兵缺。北起辽东,南至广东,五省边防驻军仅及原额的32%,广东七卫,平均每卫1168人,仅及原额的23%。战船十存一二,临战募渔船充数。如铜山寨原战船20只,只存1艘;玄钟澳20只,只存4艘;浯屿寨40只,只存13艘。龙镇等处13司,弓兵950名,只存376名;苧溪17司,弓兵1560名,只存673名。粮饷奇缺,铜山所缺支20个月,泉州高浦缺支10个月。将士临阵脱逃,或乘机抢劫。谭纶说:“比来法令废弛,行伍空虚。各该卫所官兵,大都桀骜不驯,顽钝无耻。驱之戎行,则恍然自失。责之城守,则恬若罔闻。”(注:《谭襄敏公奏议》卷1。)嘉靖34年8月,倭寇67人,从绍兴流劫到安徽、南京等地,八十天内横行数千里,杀伤4800人,如入无人之境。(注:《明史纪事本末》卷55。按《明史旧本传》作六、七十人。)官军实在不行,征调“狼土诸兵”,“所过残掠,百姓苦之”,更失人心。这样的军队、装备、纪律,怎能抗倭呢?
4.沿海人民失业,“奸豪”还勾结倭寇骚扰。
嘉靖时北有俺答,东南有倭寇,“民不聊生,水旱无时,盗贼滋炽。”(注:《明史》卷226《海瑞传》。)浙江布政司和松江府从洪武26年到弘治4年,户口大约都减少了一半。(注:浙江布政司,松江府(1393-1491)户口表
资料来源:《明会要》卷50《民政》1。
{K23A78.JPG})东南沿海人民向以海为生,一律封锁海港,民失其业,只有铤而走险。奸豪势家,通倭牟利,勾结倭寇。“海上豪势,为贼腹心,标立旆帜,勾引深入,阴相窝藏,展转贸易。此所谓乱源也。”(注:屠仲律《御倭五事疏》,《明经世文编》卷282。)
再从日本方面来说;
日本从镰仓幕府(1192-1333)灭亡到战国大名,大约有二个世纪的战乱时期。但是由于农业生产技术的迅速提高,如水稻年可三熟,牛、马耕和以水力为动力的水车普遍推广,棉花种植普遍,手工业从农业中分离出来得以独立发展。矿冶大量开发。海外贸易发展,大批的工商业城市兴起。如九州的博多,濑户内海的尾道、兵库、堺市,伊势海的桑名,安农津大内氏的城下町山口,就因为与明朝贸易而繁荣起来,成为附近的商业中心。
室町幕府(1338-1573)初期,对外贸易还是比较放宽,允许民间自由贸易,后来足利义满根据博多豪商的建议,从1404年起进行“勘合”贸易。对明自称“日本国王臣沅”,帮助拘捕倭寇。双方在披着朝贡外衣下的自由贸易照常维持。
由于工商业的发展刺激了封建领主、贵族、武士、商人的贪欲,他们纷纷竞向中国贸易。这种商人兼海盗的倭寇,挂着八幡大菩萨的旗帜,冲破室町幕府和明朝的联合规定,来到中国贸易。特别是1467年“应仁之乱”后,名义还维持到1572年的室町幕府,实际上已是进入各自割据的“战国时代”(1467-1573)了。对海上贸易已失去控制权。战国时的日本,破产的农民,失职的官吏,失业的流民,战败的武士,无业的浪人,在各地领主的支持下,纷纷竞向海外求出路。据胡宗宪俘擒的倭寇供认:“译审生擒倭贼助四郎等,亦称彼国荒旱,私自买卖,国王不知。”(注:胡宗宪《题为献忠以图安攘事疏》,《明经世文编》卷266。又见赵文华《谕日本疏》:“擒到倭贼,审称俱系各岛倭夷,因连年荒旱,食米腾贵,专恃四外买卖为生。因此,入寇贼众,各自造船合伙,并无统领头目。及彼国夷王并不知其入犯之情。”(《嘉靖平倭祇役纪略》))“夷人大恨,言挟国赀(实为领主)西来,不得直,曷归报国,因盘据岛中,……时时寇沿海诸郡矣。”(注:何乔远《名山藏》卷96《王享记》。)
从上述可知,因为日本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需要发展海外贸易,“勘合”贸易已不能满足这种要求了。自从日本进入战国时期,战事不断,人民破产,国内混乱,缺乏统一政权来管理海外贸易。各地割据的领主就支持海盗、奸商、武士、浪人向外掠夺,酿成一代祸患;明代倭患主要是来自日本的海盗掠夺。
上面我们论述了中日双方造成倭患的原因,但嘉靖时对市舶、海禁政策的失误也不能不注意的。市舶不能罢,只能革掉市舶太监和陋规。海防武备要加强,对合法贸易不宜禁止,对武装走私应制裁。赵翼对倭患问题有一段很精当的论述,值得我们细细体味,他写道:
“明祖定制片板不许入海,承平日久,奸民勾倭人及佛郎机诸国私来互市。闽人李光头、歙人许栋踞宁波之双屿为之主,势家又护持之,或负其直,栋等即诱之攻剽,负直者胁将吏捕之,故泄师期令去,期他日偿。他日负如初,倭大怨,益剽掠。朱纨为浙抚,访知其弊,乃革渡船,严保甲,一切禁绝私市。闽人骤失重利,虽士大夫亦不便也。腾谤于朝,嗾御史劾纨落职。……纨死而沿海备尽弛。栋之党汪直遂勾倭肆毒。按郑晓《今言》谓国初设官市舶,正以通华夷之情,行者获倍蓰之利,居者得牙侩之息,故常相安。后因禁绝海市,遂使势豪得专其利,始则欺官府而通海贼,继又籍官府以欺海贼,并其货价乾没之,以至乱。郎瑛《七修类稿》亦谓汪直私通番舶,往来宁波有日矣,自朱纨严海禁,直不得逞,招日本倭叩关索负,突入定海劫掠云。郑晓郎瑛皆嘉靖人,其所记势家私与市易负直不偿,致启寇乱实属酿祸之由。然明初制片板不许入海,而晓谓国初设官市舶,相安已久,迨禁绝海市,而势豪得射利致变。瑛并谓纨严海禁,汪直遂始入寇,是竟谓倭乱由海禁所致矣,些犹是闽浙人腾谤之语。晓等亦随而附和,众口一词,不复加察也。海番互市固不必禁绝,然当定一贸易之所,若闽浙各海口俱听其交易,则沿海州县处处为所熟悉,一旦有事岂能尽防耶!”(注:赵翼《廿二史劄记》卷34《嘉靖中倭寇之乱》。)赵翼的见解是很深刻的,他着重论述倭患之源,批评了郑晓郎瑛的“倭乱由海禁所致”的片面性,论证了市舶与海禁的关系,同时明确表示了对朱纨与汪直截然不同的态度。
有人提出“应仁之乱”的发生与嘉靖朝倭寇的猖獗尚有八十年之距,因此认为日本诸方面的问题尚不能说成是倭患的主要原因。其实“应仁文明之乱”相持续二十多年,乱后的日本发生了“下尅上”运动(反抗领主,争取自主),庄园制衰落,皇室权威丧失,战国大名割据。处于历史大变革中的战国大名在争夺领地斗争中更壮大起来,并控制了政治。实行割据与争夺领地是他们的本性,全国陷于一片战乱中。人民破产,奸商、海盗、浪人、流民、武士在领主支持下向外掠夺,这正是倭寇猖獗的基本原因。应该看到,日商贸易早就带有海盗性质,日本著名史学家井上清说:“和中国的往来,不只是进行和平贸易,……同时也伺机变为海盗,掠夺沿海居民。倭寇和北欧古代的海盗船,以及英国中世纪末的海盗兼贸易船是一样的。”(注:井上清《日本历史》166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当然,嘉靖朝执政者没有处理好市舶与海禁的关系,阻止了正在发展中的双方正常贸易,扩大了矛盾,造成了沿海一些商民的不满。这是加剧倭患的一个方面的直接原因,但不是根本原因。
综上所述,我认为嘉靖朝倭寇猖獗的根本原因还不是海禁,这仅仅是直接的导火线而已。如果认为是由海禁政策所造成,那就不好解释明初的“片板不许下海”并未造成倭患,而嘉靖二十年前后曾一度弛禁也不能弭寇。负责戡倭者之一并对倭情了解最详的万表,他却认为“致乱之原盖在于法弛,
而非有严法以致之”。(注:万表《海寇议》。)《明史》作者也认为:“海禁复弛,乱益滋甚。”所以根本原因还是在于日中双方复杂的政治、经济诸因素,而矛盾的主要方面却来自日本。当然如果当时海防力量强大,兵力雄厚,也是可以抵御倭寇的侵扰,也许可以避免一场祸患,但碰上如谭纶所说的“军伍不振,战守无资,弊皆坐此”的时候,使倭寇得以施展的机会。
二
关于御倭战争性质问题,现在有一种“国内战争”说较有代表性。(注:参见王守稼《试论明代嘉靖时期的倭患》,《北京师院学报》81年.1期。)也有人说是一次镇压起义的战争。(注:参见林仁川《明代私人海上贸易商人与“倭寇”》;戴裔煊《明代嘉隆间的倭寇海盗与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版。)我认为确定一次战争性质似乎应该着重研究战争发生前交战双方的政治与经济,找出发动战争的目的。德国著名军事学家克劳塞维滋(ClausewitgKavl,1780-1831)曾说过这样二句名言:“战争是政治通过另一种手段(即暴力)的继续”。“战争决不能离开政治关系来观察。假如离开政治的关系来观察,那么一切关系的联系都被切断,战争将要变成无意义无目的的怪物了。”(注:列宁《战争论笔记》,三联书店1950年版。)列宁在《战争论笔记》中很是赞赏克氏的深刻见解。这些指导原则无疑是正确的,我们在研究确定御倭战争性质时完全可以遵循的。
关于御倭战争前日本与中国的双方政治、经济以及战争的起因,在上一节中已有详细论述,简言之就是日本封建领主为了支持失业的浪人、武士、海盗、奸商向外掠夺,以壮大自己的势力,向客观上正是海防凋敝、政治昏暗、政策失误的明朝挑衅,沿海奸商乘机捣乱,内外勾结,终于酿成一代的倭患。这里我们则着重研讨这样一个问题:倭寇的构成,即倭寇的民族与阶级成份问题;确定倭寇队伍中起决定作用的是哪些人。如果认为倭寇队伍中决定力量是那些要求发展对外贸易的中国人民,那么,这场战争也就变成“镇压起义”的反动战争了。
陈抗生同志认为倭寇的绝大多数是华人,且以下层劳动人民为主,说是“明中叶东南沿海商民百姓的武装反抗海禁的斗争”,汪直是“明代视野最广阔,思想最解放的一部分中国人”,倭寇“是当时世界最强大的海上商队”。对同样的历史事实,却有如此泾渭不同的评价!
关于倭寇的民族、阶级成分问题,上面已写到乃是一些得到日本领主支持的武士、浪人、海盗、奸商、亡命之徒。尽管这些日本武装走私者与海盗在整个倭寇数量上还不占多数,但却占重要的统治地位,因为他们支配了整个倭寇集团的行动。赵文华说:“所有擒获内逆首恶陈东、麻叶、徐海弟徐洪,并倭首辛五郎密之摩多、许公四飞、过柴由门等七名”。(注:赵文华《献俘疏》,《嘉靖平倭祗役纪略》卷5。)可见当时负责戡倭的将领们已明确意识到“倭首”与“逆首恶”的区别,区分出在倭寇领导力量中已有日中二种人在其中。日本学者木宫泰彦也说得很明白,尽管汪直等人是华籍奸商,但已侨居日本平户达十五年之久(大约从1542年起),长期经营走私贸易,并丧失民族良心,还勾结葡萄牙殖民主义者入侵日本,自从朱纨严海禁后无法立足了。当初日本商人很信任他,每当运货到中国都托他做经纪人。但当“取缔非法贸易时,明朝的奸商便借机不付欠款,日本商人向王直追索很急,于是他便召集亡命徒二千人,盘据平户,自称徵王,指挥日本三十六处的海盗,一再劫掠明朝沿岸。”(注:木宫泰彦《日中文化交流史》,619页,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张维华教授则指出:“日本商人为了自身利益,便勾结了一些浪人,到中国沿海各地,或者直接进行掠夺,或者用‘走私’的手段窃取中国的货物,这样就形成了‘倭寇之患’。”(注: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90页。)再看倭寇所使用的武器装备,后勤给养,也大都来自日本。所采用的战略战术,也是日本模式的。开始也是以日本萨摩岛为总根据地向外侵扰的。当然中国的奸商也是起过很坏很大的作用的,宋仪望说:“倭奴时负厚贩,抵宁波等处,悉为奸人所负,怨入骨髓,汪直徐海等遂乘机教引,聚众入犯。”(注:宋仪望《海防善后事宜疏》,《明经世文编》362卷。)很清楚,在倭寇中正是“倭首”辛五郎密之摩多等与完全倭化并久居日本的汉奸汪直之流在起统治的、主导的作用。
倭寇队伍中还有哪些中国人?不外是“并海民生计困迫者纠引之,失职衣冠士及不得志生儒亦皆与通,为之向导。”(注:《明史纪事本末》卷55。)是一些凶徒、逸囚、罢吏、奸民、势豪、黠僧以及一些破产的小民。若许栋、李光头辈本是逃犯,徐海是黠僧,毛海峰是欠倭值的人质,林碧川是海盗。概括起来是三种人:“中原之雄,咸为之谋主也;土著之奸人,为之向导也;穷民为之役使也。有是三者,然后能深入长驱。”(注:章焕《备倭疏》,《明经世文编》272卷。)因此不能断言正当的商民是占主导地位。怪不得朱纨才说:“去中国群盗易,去中国衣冠盗”。钱薇也说:“处倭奴之策易,处奸党之策难。”(注:钱薇《与当道处倭议》,《明经世文编》214卷。)这种民族败类,“贼至为之耳目,贼退为之囊橐。”(注:林燫《答汪中丞论倭寇》,《明经世文编》313卷。)这种人最难对付,勾结真倭助纣为虐,为害最大,负责戡倭多年的胡宗宪深有感慨地说:“倭奴拥众而来,动以千万计,非能自主也,由内地奸人接济之也。”(注:胡宗宪《广福人通倭当禁论》,《明经世文编》266卷。)这些人“袭倭服,饰旃号,并分艘掠内地,无不大利,故倭患日剧。”(《明史•日本传》)这种鲜廉寡耻的汉奸,打着倭奴的旗号,把自己装扮成倭人残害我同胞。难道这是劳动人民?只能是民族的败类,社会的渣滓。如顾表,“尤桀黠,为倭导,以故营砦皆据要害,尽知官兵虚实。……倭恃华人为耳目。”(注:《明纪》卷34。)汪直“初诱倭入犯,倭大获利,各岛由此自至,既而众杀伤,有全岛无一归者,死者家怨直。”(注:《明鉴》卷61。)象丧家之犬无法回到平户,又不能回到中国,只好据“五岛自保”,(注:《明纪》卷35。)“亡命入海为倭响导”。(注:《名山藏》卷77《俞大猷传》。)这种人在倭寇中很起作用,他们熟悉国情与海防,引狼入室,大肆烧杀淫掠,无所不用其极,罪恶滔天。
如果是劳动人民在倭寇中起主导作用,那为什么会对自己的同胞如此残忍?姑举几例:如“犯湖州市,大肆毁掠。……一望赭然,杀人无算。城边流血数十里,河内积货满千船。”(注:采九德《倭变事略》,页30。)破昆山,“被杀男女五百余人,被烧房屋二万余间,被发棺塚四十余具。”(注:归有光《崑山县倭变始末》。)得“妇人昼则缫过,夜则聚而淫之。”(注:采九德《倭变事略》,页19。)凡此种种暴行,决不会是劳动人民之所为,正是汪直之流,“忘中华之义,入番国以为奸,勾引倭夷,比年攻劫。……上干国禁,下毒生灵”。(注:失名《汪直传》。按:陈抗生亦引用此文,但他是转引《明书》,把“忘”字写为“以”字。一字之差,其义甚远。今查万表《海寇议》亦载此文,用“忘”字。“以”字为误,明矣!)人民被迫奋起自卫,有一次,农民“挺身与死,而胜不出于兵”,终于用犁锄歼灭了二十名倭寇。(注:张衮《与抚按请兵书》,《明经世文编》195卷。)
肯定了倭寇对中国人民的荼毒,也就可以肯定当时参与御倭将领的历史功绩了。朱纨、王忬、张经、俞大猷、戚继光等人,就不能称之为“朱厚熜的爪牙”。戚继光是“忠诚懋著,文武兼资”的“大国干城”,(注:谭纶《倭寇暂宁条陈善后事宜疏》,《明臣奏议》26卷。)他“屡摧犬寇”,“威名震寰宇”。他是杰出的民族英雄。他所训练的戚家军在平倭战斗中起过巨大作用,在浙闽人民中保留了许多美好的口碑。
陈抗生同志说倭寇在群众中有深厚的基础,他引《明书》为例:“贫窘者避徭赋,往往喜贼至。”其实这样的例子还有,朱纨不讳言:“三尺童子,亦视海贼如衣食父母,视军门如世代仇雠”。这毕竟是极个别落后的海民,他只看到眼前蝇头小利,“知双屿之为衣食父母。”(注:朱纨《海洋贼船出没事》,《双屿填港完工事》,《明经世文编》205卷。)却忽视了民族的根本利益。问题是陈抗生同志所指的群众到底是哪些人?我想决不会是广大的真正劳动人民,大概不外乎象胡宗宪所说的“内地奸人”,王忬所说的“滨海顽民”,郑晓所说的“奸豪射利之徒”。若福建的林希元是横行乡曲的士人,他“门揭‘林府’二字,专通番舶”,(注:徐学谟《世庙译余录》卷9。)“私行拷讯”,“专运贼赃,并违禁货物”。(注:《明鉴》卷59。)这些人为虎作伥,是民族罪人。正是这些“习知海外金宝之饶”的“闽广不逞之徒,明越诸得利之家,外交内詗,为彼耳目。”(注:钱薇《与当道处倭奴》,《明经世文编》卷214。)勾结倭寇,造成空前浩劫。
三
对倭寇事件认识的根本分歧我看可能是从对当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同估计开始的。他们认为嘉靖时商品经济已有相当高度的发展,海外贸易是适应了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如果顺其发展,则资本主义因素的萌芽“完全可能改变中国社会内部的经济结构”。戴裔煊同志更认为它是封建制度与资本主义萌芽矛盾冲突尖锐化的表现。海禁政策是“窒息着这种进步生产方式的生长”。其实这种观点在五十年代就有人把它说成类同西欧的“商业战争”。诚然,明中叶确乎存在着资本主义萌芽,但还不可能推动海外贸易的发展,真正的国内市场尚未形成,商品经济并未冲破国内市场而非有国外市场不可。当然东南沿海一带商民是有发展海外贸易的要求,但这仅仅是作为谋生手段的补充,并不代表资本主义萌芽的工商业者的要求。由工商业者自行组织海外贸易队伍开拓海外市场,这种情形只有当资本主义开始进入发展阶段,即从工场手工业向机器生产过渡时才要求有海外殖民的需要,而当时的中国尚未达到这种水平。
退一步说即使海外贸易得以顺利发展,是否就会改变“经济结构”呢?我认为也是不可能的。首先,海外贸易在一定程度上确能推动国内商品经济的发展。嘉隆万时是有资本主义的萌芽,但封建制仍占统治地位,特别是农业中封建制的生产方式占绝对压倒的优势。所以我们还不能把明中叶的资本主义萌芽的水平估计过高。它毕竟还是稀疏地分布于一些地区或生产部门中,还是胚胎状态,还不能与开拓海外市场挂起钩来。海外贸易就是很发展了,充其量只能是促进城乡商品经济的发展,还不可能改变封建经济结构。一本以研究明代海外贸易为对象的专著,著者经过大量历史事实的考察后,得出这样一个明确结论:海禁政策虽对“‘倭寇之患’发生了某些客观的影响,决不能说是导致‘倭寇’发生的根本原因。”(注:张维华《明代海外贸易简论》,35页。)封建主义是要抑制新生的资本主义萌芽,也产生过矛盾与冲实,如表现为万历时的多次市民抗税与矿工抗税的斗争,但还没有发展到全面突破性的冲突阶段。
反海禁是一场尖锐斗争,倭寇事件中是有些正当商人或劳动人民进行正常贸易的要求掺杂其中,于是使事件更复杂化了。其中也有不少人则是沿海“豪绅”、“奸民”,为了走私谋利,不惜出卖民族利益来勾结日本海盗进行武装掠夺,这就是倭患。二者不能混淆,其中第一种人是具有反海禁的意义,而第二种人的反海禁则是为了本阶级的狭隘私利,即为了走私,为了掠夺,性质截然不同。
四
倭寇事件是日本带着“杀人、劫财、强盗为武士的习性”的奸商、海盗、武士、浪人、流民,(注:井上清《日本历史》227页,天津人民出版社1974年版。)向明朝进行掠夺的侵略行为。日本队“应仁文明之乱”后进入战国时期,封建领主各自为政,他们支持上述这些人向外掠夺。奸商、海盗、武士、浪人则是倭寇的主体。当然不能单从数量上来衡量其作用大小。而中国的“奸豪”、“奸民”、“势家”为虎作伥,充当“奸细”,勾结真倭乘机大肆掠夺,在倭寇中也是起很大作用。日中这二种势力的合流,终于酿成嘉靖一朝的倭患。这里就很有必要区分倭寇与海盗的不同概念,现在有些文章就有把二者混在一起,把日本的海盗奸商也说成是反海禁的商民了。倭寇是指以日本海盗为主体,并纠集一些象汪直之流的汉奸、民族败类在内的一个进行海盗式掠夺的武装集团。海盗则是指中国沿海商民,在罢市舶,严海禁情况下,他们采用武装走私手段来冲破束缚,在这点上有某些应该肯定的地方,不过他们有时也干些杀人越货勾当,其中也有个别分子利欲熏心,参与倭寇队伍狼狈为奸,这就值得批判了。我们现在要讨论的倭寇则是指第一种人。
嘉靖朝倭寇猖獗,这是由日中双方政治、经济、军事诸因素所造成的,特别不能忽视日本的国内政治斗争形势与商品经济的发展,这是主要的方面。刚好碰上是世宗的昏庸与严嵩的专权,促使外来因素得以充分发挥作用。这是客观复杂因素所造成的,并不是国内商品经济发展所使然。
明代御倭战争是完全正义的爱国自卫行动,戚继光等人是爱国的民族英雄,不能称之为封建统治主的爪牙。而汪直之流则是丧失民族气节的汉奸,是强盗,是民族的败类。早在明代已遭到唾弃,“闾巷小民至指倭相詈骂,其以噤其小儿女。”(注:《明史》322卷《日本传》。)如果认为王直等人是值得同情的民族先进分子,而戚继光等人是皇帝的走狗,这是本末倒置。在由数千年民族感情所培育起来的中国人民中是通不过的。
对倭寇事件、御倭战争、倭首、抗倭将领的不同看法,分歧可能是从对明中叶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的估价开始的。因此,就有必要把倭寇事件与明代中叶社会经济的发展结合起来进行研究,才有可能导致比较客观的科学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