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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汎森:对“地方的近代史”的若干思考

   多年前我在《中国近代思想与学术的系谱》一书的自序中提到傅斯年的“儒家文化的不安定层”一语,傅斯年是这样说的:

   《礼记·曲礼》:“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这两句话充分表现儒家文化之阶级性。因为“礼不下庶人”,所以庶人心中如何想,生活如何作心理上的安顿,是不管的。于是庶人自有一种趋势,每每因邪教之流传而发作,历代的流寇……就是这一套。佛教道教之流行,也由于此。这是儒家文化最不安定的一个成分。

   傅氏认为儒家经典即使在士大夫阶层中,也已经失去实际引导日常生活的效力了。儒家学说向来不关心庶民,加上“礼不下庶人”的传统,使得儒家经典对下层百姓也失去力量。由于下层百姓在精神及思想上缺乏引导,传统社会中产生了一个不安定层,所以下层百姓特别容易被新兴宗教席卷而去。我觉得这段话颇有深意,但他没有继续说明。这么多年来,我却始终在考虑这个问题,下面稍稍阐述我的一些看法。

   钱穆等人很清楚地指出唐宋以后的中国进入平民社会;近年来罗志田、郑振满等学者的文章,也都在说明宋代以下力图实现“礼下庶人”的努力。罗志田指出士人通过寓正德于厚生的方式构建下层民间社会,力图通过使“道”与乡土衔接,让“地方”具有更多自足的意义。郑振满的研究说明虽然宗庙、家谱等往往带有“套利”或其他现实动机,但是不能否认,这些礼仪是下到民间的。从这一点而言,傅斯年的“礼不下庶人”似乎只能说明宋代以前的情况,对于明清以下的时代并不适用。但是傅斯年的行文风格本来就有简练模糊的特色,他所谓“礼不下庶人”带有多方面的意义。

   第一,我认为傅斯年除了指礼仪之外,主要是儒家主流文化并不关心下层人民的文化、思想、心灵、信仰,而佛教、道教、基督教这些宗教却以下层人民为主要关心对象,所以民众动辄被新兴宗教席卷而去。基督教在地方上都有教堂,信众礼拜日去做礼拜是一种下及群众的宣教活动。但儒家没有教堂。传统的府州县学往往都只是士人考试行礼的地方。相对来说,传统中国的儒学要怎么维持以庶民为主的地方社会,是一个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

   第二,地方上长期处于无治状态,事实上是无政府状态,故瞿同祖在《清代地方政府》中说,传统中国州县以下是一空虚的状态,清末的刘师培也认为县以下是一无政府状态。所以刘师培说要在中国提倡无政府主义实在太容易了,因为传统中国的地方社会本来就是乡绅和县令联合治理的一个无政府社会。

   第三,明清两代的主流学术跟下层的关系有相当大的变化。明代中期以后有比较通俗的宣讲活动。明代许多讲会,原本允许士农工商社会各阶层的人参加,到了17世纪以后,就不太允许士大夫、有功名者以外的人参加,草根性的讲会渐渐萎缩,平民在其中渐渐没有角色了。清代考证学最盛的时候,所治的学问非常专门,非常精英,我们可以强烈感觉到上下两层之间,即主流知识分子的学问和地方上的思维不相联系。尤其是对渴望信仰的下层百姓而言,太过抽象,太过与现实抽离,太“明其道而不计其功”,对于重视实效的平民,更处处显示其不相干性。

   因此,地方的空虚不只是在统治方面的空虚,同时是地方上的思想、文化、精神、心灵、信仰等层次的内容的空虚、茫然、不安定,或混乱。即使“礼下庶人”,也并不全然解决心灵、精神、信仰方面的问题,或是它所发挥的功用不足、僵化,被更强而有力的“信息”打败或取代。

   这些“上下不相及”、“上下不发生关系”现象的产生有几个主要原因。第一,士大夫思想意识中是否曾经将“下”或“地方”放入他们主要的思考中?“地方”是不是始终作为附带物被考虑,而不曾作为一个“主词”被了解、被探讨?第二,一个时代占主流地位的思想或学术中,对“地方”实际的设想是什么?实际的行动是什么?

   清季的动乱,譬如太平天国,让人感觉除了土地、经济、种族等问题之外,恐怕还有前述那种上下不相连,在思想、精神、信仰上缺乏引导,没有出路,而在思想、精神上形成一个“儒家文化的不安定层”有关。洪秀全仿效《周官》设立隋代已废的乡官制度,一部分便是着眼于下层无治、下层空虚。至于他以基督教教义为基础建立地上的天国,在我看来也是在思想、精神上提供丰沛的资源与引导。

   而且有不少思想家已注意到“儒家文化的不安定层”的问题而谋补救,并形成一条主线,“下”成为部分儒家士大夫的思考重点。譬如龚自珍的《明良论》、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考》中提出儒家设教堂、设宣教师等,宋恕由“同情心”出发的整个哲学体系,尤其是反复强调下层人民的“教”、“养”二事,并在某种程度上与现代的社会福利思想结合起来,都可视为这方面的表示。当然,这个问题相当复杂,比较深入的探讨,当俟他日。而对“儒家文化不安定层”这个问题的关怀,促发了我从“地方”出发来看历史变动的想法。

   探讨“儒家文化的不安定层”时,首先要承认我们对“地方”了解的层次不够深。但是如果从不同的视角、注意力、主词、意向入手,我们对很多事情的看法将会有所转变。

   首先,历史上永远都有“地方”,但“地方”何时自觉为“地方”,譬如永远都有“青年”,但为何有时某一代人会自己强调为“青年”,这种突出自觉与强调,即带有重要的历史意义。

   “地方”往往没有充分的书写文献以表达自己的思想,也往往是一个限制性、封闭性的区域。但限制性并非就没有历史,“地方”有他们表达思考(intellection)的方式。我们应该从此有限性、限制性为出发点来探讨。此外,有没有“地方”与“全国性舞台”的区分?如果有,这个“全国性舞台”是如何产生的?如何变动的?在变动时代,这两者又是如何形成、如何互动的?

   “地方”或“全国性舞台”的地位并不是固定的,一场思想运动的核心不一定是政治中心,也不一定在大都会。而且在地的有时在受到核心区的引导之后,“颠倒正面”成为其他地方仿效的对象。如李贽学说盛行时,新学术、新思想的中心,除了北京、南京之外还有麻城等小地方;或如新文化运动时,在北京大学之外,思潮的中心有杭州、上海等地方

  

   探讨“儒家文化不安定层”时,首先要处理的便是“注意力”的问题。2014年的诺贝尔化学奖得主的主要贡献,是用超高解析荧光显微术来窥探细胞内部分子的活动,将注意力集中于细胞内部复杂而细致的活动。所以,从“地方”出发来看历史,可以看到地方社会中非常细致的活动。当然,历史也不可能只写各个地方,最后还是要回到大的发展脉络下来看。但是经过这一层的努力后,再回来看整体,视野、境界就变得不一样了,所以我从不认为只把细胞内的活动看得很清楚就足够了,因为细胞只是人体的一部分,最后还是要观照到整体。

   威廉·詹姆斯(William James,1842-1910)的《心理学原理》中很重要的一章就是讲“注意力”,现象学中也讨论“注意力”的问题。一旦“注意力”转变,看到的景象便不大一样,“注意力”所及之处,很多事情就会变得清楚起来。没有预期性的注意力,对很多事件的观察及回忆都不一样。注意力所及的地方才有历史,一如调显微镜,追求聚焦,才能看得到许多原先看不到的东西。如胡塞尔(Edmund Husserl,1859-1938)所言,注意力集中的地方,好比光会有光晕及余光、残余光之分。或如柏格森(Henri Bergson,1859-1941)的研究指出的,人的注意力有一个浓淡的光谱,最核心的地区最为浓密。没有注意力,即使某事发生了,也不会被看到,即使看到了,也较少去面对它,或动手处理它。只有当地人才会有当地的角度,这是从整体来看时看不到的。这也就是为什么要转一个弯看一下地方后,再回来看整体。

   在研究一个地方时,必须先有一个前提,即一方面它是与各地联系的,另一方面它有一套以自己为主体出发的考虑——尽管这个考虑可能包括尽量开放自己,或强化自己的特色来赢取某种利益,但它自己仍是一个方案,不纯粹只是光源的边晕,或中央的剩余物。

   接着要谈到“视角”的问题。我个人认为霍布斯鲍姆(Eric Hobsbawm,1917-2012)谈“由下而上的历史”(history from below)时所讨论的角度,并未完全超出传统的注意力与视角:还是以全国性的、整体性的角度,或从动乱出发来看,并没有转换视角。以前我对农民叛变的史料相当注意,因为承平时期很少注意下层,但一有动乱,注意力就开始转移。然而这一类史料仍然有很大的局限,尤其是它们记载的往往是不服从,而且只有不服从而又爆发问题时才有史料,不能非常深入地了解服从时的状态。从“地方”出发牵动了历史书写中“主词”的变化。首先,“主词”是谁往往带有强烈的评价性。当“主词”转变时,观看事件的角度就会跟着产生巨大的变化。譬如在清代,我们都忘了主词应该是满人的政府,忽略了以“清”而非以“汉”为主词。两者有很大的不同。此外,从特定主词出发探讨问题,跟不是主词而只是受词,也将使角度产生变化,使人们看到的现象有很大的不同。当主词转变为“地方”时,所见亦将有所不同。

   将“地方”突显出来成为“主词”,可以为我们提出许多值得进一步探索的问题。以辛亥革命为例,如果各个“在地”基本上反对或怀疑革命,何以最后革命仍然会成功?在这个大事件发展的过程中,在地社会如何仓皇失措,如何调动、适应、重组,或彻底打破旧有结构?新的在地精英如何浮现?一旦“主体”、“主词”改变了,所产生的历史视野也会随之变化。

   在进入讨论之前,我必须强调本文并不是像清代的凌廷堪(1757—1809)或黄文旸(1736—?)那样宣扬某种以历史上的异族作为主体的历史观,而纯粹是为了讨论上的方便。

   日本学者杉山正明的《大漠》一书即以“匈奴”为主词,看到了许多我们所看不到、忽略、曲解、不解的历史现象。不管这些观点是否完全站得住,它们刺激我们进一步去思考许多相沿不变的成说,丰富了我们原先的历史理解。杉山正明是以匈奴为主体由北往南看,则匈奴不再是随汉朝起舞的,或者是附属的叙述,而可能许多时候是汉随匈奴起舞,为了应付匈奴而有许多的作为。陈寅恪在《唐代政治史述论稿》中的“外族盛衰理论”,认为历史上所谓“盛世”往往只是异族互相牵制的结果,其实已多少说出这层意思了,只是没有更进一步以匈奴为主体看史局。如果暂时退出传统的史观,而以匈奴等外族为主角,则历史有不同的写法。

   以匈奴为“主词”来看汉帝国,则汉武帝到朝鲜设乐浪、玄菟、临屯、真番四郡的历史意义似乎就比较清楚了,因为北方的游牧民族已经开始影响到朝鲜。杉山正明说百济到公元5世纪时还在用“左贤王”、“右贤王”,这是标准匈奴的称谓,汉朝因为看到匈奴的势力已经到了朝鲜,才赶快去经营并设郡。我们所读的史书大多是从汉人的角度出发,一旦换了主词,则历史可能会有出入。许多史事的发动者其实是北亚游牧民族,先是匈奴、拓跋、突厥,后来是蒙古、女真。如哥伦布发现新大陆,人们皆习惯于从外面宏观地看这个历史性事件,但作为当事人,当时实际想法及过程究竟如何?我们不得而知。如果以清朝的某一个地方的角度看自己,和从中央看地方那般纯朴雷同,可能也是不一样的。

   (本文节选自《“儒家文化的不安定层”——对“地方的近代史”的若干思考》,该文收入《地方的近代史:州县士庶的思想与生活 》,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15年10月。经出版方授权,澎湃新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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