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面,论证总是借助推理来进行的。论据相当于推理的前提,论题相当于推理的结论,论证方式反映了论据与论题之间的推理关系。任何论证过程都是运用推理的过程,没有推理就无法构成论证。
首先,二者体现的思维进程不同。论证总是先有论题,然后再围绕论题寻找相关的论据,这相当于从结论到前提的过程。推理则相反,它总是从前提向结论过渡。
其次,从结构上看,论证往往比推理复杂。一个最简单的论证可以由一个推理来完成,但复杂的论证常常由多个推理构成。进一步看,构成一个复杂论证的多个推理,既可能是多个属于同一推理类型的不同推理,也可能是分属多个推理类型的不同推理。因此,论证是推理的综合运用。
最后,作为一种对推理的有目的的使用,即证实或证伪一个命题,论证必定要求断定论据的真实性,否则论证的目的就难以实现。而处于论证过程之外的推理,如出于思维训练或娱乐目的而进行的推理,则既可以在真命题与真命题之间进行,也可以在真命题与假命题之间展开,甚至还可以在假命题与假命题之间进行。这就是说,这种推理并不要求断定前提的真实性,它更为关注的是前提和结论之间的逻辑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