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谓的“濠梁之辩”,是发生在庄子和惠施之间的一场辩论。因这场辩论发生于濠梁之上,所以哲学史上也称做“濠梁之辩”。
庄子和惠施是最要好的朋友,也是辩论对手。据说有一次,庄子和惠子一道在濠水的桥上游玩。庄子说:“白條鱼游得多么悠闲自在,这就是鱼儿的快乐。”惠子说:“你不是鱼,怎么知道鱼的快乐?”庄子说:“你不是我,怎么知道我不知道鱼儿的快乐?”惠子说:“我不是你,固然不知道你;你也不是鱼,你不知道鱼的快乐,也是完全可以肯定的。”庄子说:“还是让我们顺着先前的话来说。你刚才所说的‘你怎么知道鱼的快乐’的话,就是已经知道了我知道鱼儿的快乐而问我,而我则是在濠水的桥上知道鱼儿快乐的。”
上面这场关于“子非鱼,安知鱼之乐”的诡辩,好像无从破解。确实,你不是鱼,怎么会知道鱼的快乐呢?同样,你不是我,又怎么能知道我不知道鱼儿的快乐呢?这里的关键问题在于:一些隐私的感受,比如,快乐、疼痛,别人是否能同样地体验到?如果不能体验到,又如何能知道?
关于这个问题,只有到了西方现代伟大的哲学家维特根斯坦那里,才真正地得到了破解。破解的方法,就是他著名的“反私人语言的论证”。维特根斯坦认为,世界上根本就不存在只有自己理解的“私人语言”,所有的语言现象都是公共的,不具有隐私性。
维特根斯坦首先承认了心理现象的隐私性。他说,每个人都有特殊的内心世界。
比如,“疼痛”,就是一个典型隐私的心理现象。我的疼痛感觉,别人是体会不到的。当我在喊叫疼痛的时候,别人所能观察到的只是我的表情和行为,而不是我的疼痛状态本身。只有我自己能够知道我确实是处于疼痛状态之中,抑或是假装疼痛。
但是,维特根斯坦同时又说,人们在运用“疼痛”一词的时候,前提正是承认了“疼痛”是每个正常的人都可感觉的现象。正因如此,我们才可以说“我和你感到同样痛苦”这样的话。但是,这里的“同样”不是绝对的等同,即由于同样的原因,在同样的身体部位,感到同等程度的痛苦。用科学实验的方法来论证两个人不可能有着共同的疼痛是一回事,我们在日常语言中说“同样疼痛”又是另外一回事。两者都是“同样”这种说法的不同用法。当我们说“一个人不能感觉到别人的疼痛”,其实是错误地用心理科学严格、精确用法代替了日常语言的用法。
维特根斯坦说,我们在什么意义上可以把感觉看做是隐私的呢?每个人都是通过自己的亲身经历和体验来学会应用“疼痛”这个词的。一个从来没有感觉过疼痛的人是没有“疼痛”这个概念的。当小孩感到疼痛而哭闹时,大人就会问他:“你觉得哪里疼痛啊?”久而久之,小孩就会学会把“疼痛”这个词同身体内的一种特殊感觉联系起来,并学会运用这个词来代替哭闹。但是,这种内在经验的隐私性并不代表我们可以用一种“私人语言”来表达它。实际上,我们都是用公共语言来表达私人感受的。
在这个意义上,人虽然不是鱼,但同样可以知道鱼的“快乐”。因为,虽然鱼的感受是它自己的,人无法体验。但是,“快乐”却是大家都能理解,都能知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