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提谬误(questionable premise)是一种由于推理的前提或论证的论据存在缺陷而引发的非形式谬误,这种缺陷主要表现为前提(论据)并非已知为真,或者至少不被推理(论证)所涉各方共同接受。
所谓前提不一致(inconsistent premises),指的是作为前提的命题集未能同时为真,这通常表现为前提集中包含着彼此否定的命题,或者是同一个命题在前提集中多次出现,其真值未能保持一致。在二值逻辑的范围内,如果将一组不一致的命题作为前提进行推理或者将其作为论据进行论证,这是不能被接受的,因为根据矛盾律,彼此否定的命题不能同真,其中必有一假,而假命题不能作为前提(论据)为结论(论题)提供支持。例如:
〔6〕如果合同是有效的,那么朝阳公司应受到处罚;如果该公司受到处罚,它就会破产;如果银行给它贷款,它就不会破产。事实上,合同是有效的而且银行给朝阳公司发放了贷款。
如果以上述命题为前提进行推理,由于合同是有效的,故朝阳公司会破产;但是,银行给该公司发放了贷款,因此它不会破产。对于该公司是否破产这一问题,结论之所以是自相矛盾的,原因就在于其前提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