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念是人们认识自然现象的一个枢纽,也是人们认识过程的一个阶段。从逻辑学的角度讲,概念是一种思维形式,而且是逻辑学首先需要研究的对象。如果说思维是一种生物,那么概念就是这种生物的细胞。概念是对客观存在辩证的反映,是主观性与客观性、共性与个性、抽象性与具体性的统一。同时,因为概念是可以相互转化的,所以概念也是确定性和灵活性的统一。
概念的含义
概念是人们在认识事物的过程中,对“这种事物是什么”的回答。通常,人们都认为概念是反映对象的本质属性的思维形式。而且,它所反映的是一切能被思考的事物。比如:
自然现象:日、月、山、河、雨、雪……
社会现象:商品、货币、生产力、国家、制度……
精神现象:心理、意识、思想、思维、感觉……
虚幻现象:鬼、神仙、上帝、佛……
上述事物虽然属于不同的现象和领域,但是都是能够被思考的事物,所以都可以反映为概念。
要想真正理解概念的含义,就要特别注意“本质属性”这四个字。事物的属性有本质属性和非本质属性之分。本质属性是指决定该事物之所以为该事物并区别于其他事物的属性,是对事物本质的反映。非本质属性就是指对该事物没有决定意义的事物。概念就是对事物的本质属性的反映,非本质属性的反映就不是概念。比如:
(1)雪:由冰晶聚合而形成的固态降水。
(2)雪:一种在冬天飘落的白色的、轻盈的、漂亮的像花一样的东西。
上述两个关于“雪”的描述中,(1)反映了“雪”的本质属性,即固态降水;(2)虽然从时间、颜色、重量、形状各方面都对其进行了描述,但都是关于它非本质属性的描述,并没有反映出决定“雪”之所以为“雪”的本质属性,所以不能成为概念。再比如:
柏拉图曾经把“人”定义为没有羽毛的两脚直立的动物。于是他的一个学生就找来了一只鸡,把鸡的羽毛全拔掉,然后拿给他:“没有羽毛、两脚直立的动物,看,这就是柏拉图的‘人’!”
显然,柏拉图对“人”的定义并没有反映出“人”的本质属性,只是指出了一些外在形式上的区别,所以闹出笑话。